战时共产主义

苏俄在1918—1921年实行的经济政策

战时共产主义(Wartime communism),亦称“军事共产主义”,是苏俄在1918—1921年实行的经济政策。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剥夺资产阶级,所有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实施国有化,小工业企业则实行监督;实行余粮收集制;禁止日用必需品的私人贸易,实行产品实物供应以及主要消费品配给制;取消货币和核算制,实行总管理局制,国家直接给每个企业制定产、供、销计划;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

历史背景
从1918年3月到1921年11月,苏俄政府进行了长达三年的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与国内敌人的战争,史称“三年国内战争”。其间,为赢得胜利、保障新生政权,列宁和苏俄政府采取了一种特殊的统治模式,即“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主要内容
“战时共产主义”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21年4月21日列宁撰写的《论粮食税》中。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余粮征集制
俄国本来就是一个粮食生产国,农产品是俄国出口的主要支柱,占73.7%。然而一方面由于战争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革命带来的土地关系的剧烈变动,造成1918年1月开始粮食部门始终无法完成计划采购量(低于15%)。由于粮食收购无法按照计划完成,粮食供应也就相应减少,新首都莫斯科与大城市彼得格勒的工人每人只能领到八分之一磅面包,有时甚至一星期都领不到粮食,新政权只能将剩余的土豆粉和面包干发给居民。与此同时,猖獗的黑市贸易更加剧了这种粮荒局面。由于黑市价格是国家收割价格的25倍,所以连贫农也不愿意把粮食卖给国家。对此,1918年5月9日,全俄苏维埃中央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颁布法令,决定实行粮食垄断和粮食固定价格制度,并没收富农的粮食。为推行这一制度,苏俄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工人参加的征粮队,到1918年底,征粮队队员达到8万人。可是粮荒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到1918年底,强制性征粮对象扩大到整个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