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别行政区
中华民国在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全境设置的省级行政区
海南特别行政区,简称为“琼”,曾是中华民国在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全境设置的省级行政区,其管辖范围相当于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南省和广东省的东沙群岛(台湾地区实际控制)。
发展历史
军阀割据
海南在明清时期一直归广东省管辖,至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方获升格为省之机会。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纷纷响应,宣布独立。11月9日,广东宣布独立,次日成立广东军政府,胡汉民为推举为都督,陈炯明为副都督。琼崖兵备道刘永滇闻风向义,宣布独立,自称临时都督,改琼崖道署为都督府。下剪发令,以示归顺革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