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利益
社会利益
社会利益亦称“社会整体利益”、“公众利益”。是指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与“个人利益”相对。如社会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人们公共生活的福利事业,发展精神文明的条件,等等。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利益具有不同的内容。一切剥削阶级的社会利益包含剥削者的共同利益,但又是以私有者的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无产阶级的社会利益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包括经济上极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政治上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做到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社会,努力消灭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使社会成员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在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人们发扬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在此前提下,充分尊重个人的利益当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共产主义道德要求人们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社会利益。
内涵
边沁认为:“共同体的利益(即社会利益)是组织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可见,在边沁看来,个人利益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利益,社会利益只不过是个体利益的总和,亦即不存在独立的社会利益。
庞德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一书中将利益分为三大类,即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庞德认为社会利益是最重要的利益,是包含在文明社会中并基于维护文明社会的正常秩序和活动而提出的各种具有普遍性的主张、需要和愿望。我国学者也纷纷对社会利益进行研究。庞德认为:社会利益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应受一般保障的社会利益(如和平与秩序的要求、一般安全、健康状态、占有物的保障)。二是关于保障家庭、宗教、政治和经济的各种社会制度的社会利益。三是一般道德方面的利益。四是使用和保存社会资源方面的利益。五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一般进步的利益。六是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这种要求能使个人获得政治、社会和经济等各方面的机会,并使他在社会中至少能过一个合理的最低限度的人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