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福建省重点大学
自2003年起至201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厅,根据社会认可度、教学实力、科研贡献,分为四个轮次,向社会公布确立了12所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项目规划
2003年至2017年,福建省先后有12所高校入选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时间分为四轮。
首轮规划: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8所
2003年11月26日,全省重点高校建设座谈会确定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8所高校为重点建设高校,并将每年另外安排资金,用于加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
第二轮增列:闽南师范大学
至此,全省共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9所重点建设高校,均为老本科院校。
第三轮增列:福建理工大学、厦门理工学院
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拟“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依据该规定,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制订并公布了《增列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涉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工学类专业/学生占比、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数量、硕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年度科研经费投入、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等九项硬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