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谈判组

反恐怖活动、挟持人质、绝困及企图自杀案件等谈判的政府机构

警察谈判组(俗称谈判专家;英文:Police Negotiation Cadre,缩写:PNC)于1975年成立[1],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其主要责任为反恐怖活动、挟持人质、绝困及企图自杀案件等谈判,并且协助大型公众活动中的协调事务。警察谈判组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警察谈判专家队伍之一,于2010年出动了81次(当中70%为企图自杀案件。),其成功率高达80%。世界多国警察经常邀请警察谈判组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到香港共同接受训练,包括澳门英国苏格兰和新西兰等,以警察谈判组作为首选标准机构。

抱负使命价值观
抱负
“To be one the most professional crisis negotiation units in the World.”
使命
“To save life and resolve crisis situation through negotiation.”
价值观
组织
警察谈判小组
由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部)直接指挥,由一名警司级人员出任主管英文:Commanding Officer)兼任课程主任(英文:Course Director) ,下设两名副主管,兼任带领谈判组A及B。人员属于兼任性质,每两星期轮值,24小时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