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

四川省内江市代管县级市

隆昌市,四川省辖县级市,由内江市代管,位于四川省东南部、内江市的南端,地跨东经105°02′~105°26′,北纬29°11′~29°32′之间;距成都市210千米、重庆市138千米。总面积794.41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6月,隆昌市辖11个镇、2个街道,截至2023年底,户籍人口74.02万。市政府驻古湖街道,域内地势东北较高,西南较低,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7℃,是全国商品粮、生猪、水果和特种水产基地。

历史沿革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境内置来凤县,县治设在双凤驿。武德九年,并入富世县贞观二年(628年),境内又置隆越县,属荣州。634年,废县。
隆昌古为隆桥驿,明朝隆庆元年(1567年),置县,析荣昌富顺二县及泸州地属之。因地履唐代昌州,又属明初荣昌县,并于明隆庆时于唐隆越县地置县故名隆昌。隆庆元年至清嘉庆六年(1567年-1801年),隶属叙州府
嘉庆七年(1802年),隆昌属川南永宁道叙州府。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川南永宁道改称下川南道,隆昌属之。
民国元年(1912年),废道制,以府、州、厅、县直隶省管。民国二年(1913年),废省改道时,隆昌直隶下川南道。民国三年(1914年),下川南道改名为永宁道,隆昌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改组地方行政组织,以县为基本单位,隆昌直隶四川省人民政府。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四川省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及西康督察区,隆昌属第七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