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邦奇

明朝大臣

韩邦奇(1479年-1556年),字汝节,号苑洛,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朝邑县(今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朝邑镇)人。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官吏部员外郎,以疏谕时政,谪平阳通判。稍迁浙江按察佥事,宦官强征富阳茶、鱼,他作歌哀之,遂被诬奏怨谤,逮系夺官。嘉靖初起山西参议,再乞休去。自后屡起屡罢终,以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因关中大地震,死于非命。韩邦奇文理兼备,精通音律,著述甚富。所撰《志乐》,尤为世所称。

生平简介
韩邦奇,生于明宪宗成化十五年(1479年),卒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终年七十七岁。出身官宦家庭,其父韩绍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邦奇为其次子,兄邦彦,弟邦靖、邦翊。
正德三年(1508年),韩邦奇与弟韩邦靖同举进士,负有重名,时称“关中二韩”,历官吏部考功主事、升员外郎。正德九年(1514年),任浙江按察司佥事。任职期间,宦官王堂等至浙江,四处搜刮民财,强征富春江的鱼产、富阳一带的茶叶,邦奇愤而作民歌《富春谣》:
富阳江之富,富阳江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于我!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
王堂指控韩邦奇作歌怨谤。帝怒甚,下诏入狱,朝臣上书营救,后被革职。嘉靖八年(1535年),为山西巡抚。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宰相周用任其总理全国河道,后升调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不久,升南京兵部尚书。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五次上书乞请解职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