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

贵州省遵义市下辖区

红花岗区为贵州省遵义市辖区,是遵义市的中心城区之一,历来是遵义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原为县级遵义市。地处北纬27°33′-27°48′、东经106°41′-107°33′之间,位于贵州省北部,北倚娄山,南临乌江,位居直辖市重庆和省会贵阳之间,处于西南出海通道重庆至贵阳黄金分割点上,是连接“黔中经济圈”“黔北经济带”和“成渝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向南到省会贵阳市约129公里,向北到直辖市重庆约251公里。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红花岗区常住人口为971337人。

建置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属鄨国,附属于夜郎。
统一中国后,推行郡县制,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置鄨县。直至南北朝时均在境内,先后属犍为郡、牂牁郡、平夷郡、平蛮郡。
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置播州,属江南道。唐贞观十六年(642年),播州所辖罗蒙县改名遵义县。今地在播州所辖带水县境内,五代时期先后属前蜀、后蜀、楚、后周等国。唐乾符三年(876年),杨端率部在今城南10千米白锦堡建立世袭统治。
北宋大观二年(1108年),杨氏家族内讧,杨光荣、杨文献叔侄献地归顺朝廷,宋廷令建播州与遵义军,今地属播州。宣和三年(1121年),废播州,置播州城,隶属南平军;六年(1124年),改播州城为播川县。
南宋淳熙三年(1176年),杨氏第十二代统治者杨轸将其治所从白锦堡迁穆家川(今老城),开始修建遵义老城,为今红花岗区建城之始。南宋嘉熙三年(1239年),设播州沿边安抚司,属夔州路,今地驻安抚司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