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成分分析法

析句方法之一

句子成分分析法,是把句子分出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等成分的析句方法。这种方法在析句的时候,要找出中心词来充当句子成分,所以又叫做“中心词分析法”。通常简称为“成分分析法”。

成分分析法的由来
古希腊的柏拉图采用哲学二分法,认识到句子由名称和陈述两部分构成。亚里士多德的命题分析采用了主词和谓词这对术语。阿波罗尼乌斯则提出句子的主要部分是名词和动词。柏拉图的名称和陈述可视为主谓二分的雏形,亚里士多德的主词和谓词成为后世句法学主谓二分的蓝本。
5世纪初,西罗马帝国学者马提阿努斯讨论主语谓语及其定义。马提阿努斯的主谓二分,为加洛林学者、思辨语法学者所接受,但普遍语法学者几乎重复亚里士多德的命题分析。此后,句子成分研究沉寂几个世纪。
19世纪中期,美国学者克拉克(1847)区分了主要成分及附加成分,格林尼(1848)首先明确提出英语的五种句子成分分析法(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
20世纪初,中国学者接受的英语句子成分分析法,主要来自英国纳斯菲尔德的《英文文法》(1898)和美国里德和凯洛格合撰的《英语高级教程》(1880),而这两本书的句子成分分析法依然来自十九世纪中期美国学者的英语语法研究成果。
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1907)参考纳氏《英语文法》四分法分析汉语句子:先划出主格和宾辞(从中分出目的格补足语),再划出各自附加辞。
1920年出版的五部汉语语法书,陈浚介《白话文文法纲要》分为四部六种,吴庚鑫《国语文典》分为两部六种,李直《语体文法》分为两类六种,王应伟《实用国语文法》分为两类五种,杨树达《中国语法纲要》分为两类六种,皆大同小异。
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将汉语句子成分确定为六种:主语述语宾语补足语、形容性附加语、副词性附加语,与《英语高级教程》更为相似。
屈折语的句子成分存在形态制约不同,汉语的句法手段主要是词序虚词,以至于屈折语主格的主语”引入汉语则变为句子前段的名词性成分,屈折语“限定动词的谓语中心”引入汉语则变为汉语句子中段的谓词(动词、形容词,甚至名词),而屈折语“宾格的宾语”引入汉语则变为动词后接的庞大名词性成分(其语义角色、句法功能繁杂)。
成分分析法的要点
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黎锦熙和刘世儒合著的《汉语语法教材》(第一编出版于1957)以及刘世儒的《现代汉语语法讲义》(1963),使用的都是句子成分分析法。
20世纪50年代中期,张志公主持制定了“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并据此编写了中学用的《汉语》课本。“暂拟系统”和《汉语》课本,虽然是一个折中的综合体系,但使用的仍然是句子成分分析法。
下面,以《汉语》课本为主,说明句子成分分析法的要点。
(1)将句子首先划分成“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在两部分之间,用“‖”隔开;然后找出“主语部分”的中心词,叫做“主语”(下加双横线=),找出“谓语部分”的中心词,叫做“谓语”(下加双横线=)。
主语部分或谓语部分如果没有中心词,这个“部分”就算中心,也叫主语和谓语,也加双横线。
主语谓语中心词,它能反映句子的基本意义,因此叫做主要成分。
首先看以下例子:
这些例句,一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会引起误会和责难。可是以下例句,则值得加以讨论了:
例④的主语部分是动宾短语“洗衣服”,要找出它的中心词“洗”来做主语,于是主语“洗”就带上宾语“衣服”了。
例⑤的谓语部分是偏正短语“朝鲜人”,要找出它的中心词“人”来做谓语,于是谓语“人”就带上定语“朝鲜”了。
例⑥的谓语部分叫“判断合成谓语”,中间也夹着定语
这样一来,析句时就出现了“主宾”、“定谓”、“谓定谓”等关系,而这些关系,跟句子成分之间的固有关系是相违背的。句子成分分析法寻找中心词充当句子成分的缺点,已经开始显现出来了。
(2)在主语部分找出中心词主语的修饰成分,叫定语;在谓语部分找出中心词谓语的修饰成分,叫状语;找出谓语的补充成分,叫补语
如果谓语是及物动词,后边又带有动词所涉及的对象,就叫宾语;宾语的修饰成分也叫定语
定语、状语、补语、宾语是连带在主语、谓语之上的,所以叫连带成分。
定语、状语、补语下面,分别加上“~”,而宾语的下面加上“—”。
特别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它指出:连带成分定、状、补、宾本身,又可以分别有它自己的连带成分。
以下例句,一般没有什么问题:
例⑥中,“极高兴”的中心词“高兴”是定语,“极”是它的状语;
例⑦中,“昨天晚上”的中心词“晚上”是状语,“昨天”是它的定语。
这样,析句中就出现了“状定”、“定状”这样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至于例⑧中“招呼茶钱”这种动词和支配对象的关系,是不可能构成“定宾”关系的。
这正是连带成分又有连带成分的作法所造成的弊病。
(3)承认主谓短语联合短语介词短语的字短语可以充当句子成分,不承认偏正短语动宾短语作句子成分。这样,前边句子中提到的动宾短语“洗衣服”、“招呼茶钱”,偏正短语“朝鲜人”、“极高兴”就不能充当句子成分了。
主谓短语句子成分的例子如下:
以上例句,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关于不承认偏正短语动宾短语充当句子成分这一点,颜迈还可以再举几个例句补充说明。
例⑦中,偏正短语“很早”不能充当句子成分,“很”和“早”便分解成为两个成分“状”、“补”了;
例⑧中,“很漂亮”不能充当句子成分,被分解为“状定”了;
例⑨中,动宾短语“打球”不能充当句子成分,被分解成“宾宾”了。
这里还要顺便提到一个问题:也许有的读者会感到,自己用的是“暂拟系统”的析句方法,可是并没有出现以上因为寻找中心词充当句子成分和不承认偏正短语动宾短语充当句子成分而产生的种种弊病,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这些读者的析句方法,已经不是标准的以《汉语》课本为代表的析句方法了。“暂拟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后来已经被不同的教材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或明或暗地修改过了。
(4)《汉语》课本上,设立了能愿合成谓语和判断合成谓语,没有明确地提出趋向合成谓语,《汉语知识》则明确地提出了以上的三个合成谓语。课本还提出了“复杂谓语”的说法,包括“谓语的连续”(一般叫连动式或连谓式)、“谓语的延伸”(一般叫兼语式)和用“有”构成的复杂谓语(没有定名)。如:
(5)提出了“前置宾语”的说法。
《汉语》课本说在以下情况下宾语可以前置:宾语是疑问代词或用疑问代词作定语,常用副词“也、都”配合;宾语前边有“一”,后边有否定词构成“一…不(没有)…”的格式;宾语借介词“把、连、对”的帮助用在动词前边。如:
成分分析法的缺点
句子成分分析法的缺点,在1981一1982年的语法学术讨论会中暴露得很充分。但颜迈认为,那时候,批评很激烈,但论述不够深入。那时候的批评的特点是:大家都发现了病情,但是,有的没有找出病因,有的作了错误的诊断,有的则夸大了病情。现将颜迈的看法说明如下:
本质的缺点
它的最本质的缺点是:没有找到中心词充当句子成分短语充当句子成分之间的正确关系。
一般认为,汉语之间的结构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向心”的(即向心结构),一类是“离心”的(即离心结构,或叫“背心”的)。
所谓“向心”的,如偏正、补充、动宾等;所谓“离心”的,如主谓、联合等。
句子成分分析法要找的中心,正是向心结构的核心(所以又叫中心词分析法);主谓结构和联合结构没有核心,所以不找中心词。坚持这个原则好不好呢?成分分析法在处理下边的句子时,坚持这个原则是好的:
可以看出,句中的每一个成分都只是一个,这就是说,当句子的一个成分只是一个词的时候,找中心词的原则是可以用的。
可是,当句子成分不是一个词,而是一个短语的时候,就要发生问题了。先看一个仅仅有点小问题的句子:
粗心一点,这个句子跟上面的句子一样,是看不出什么问题来的。
细心一看,句中的“不住”并不是一个词,而是一个偏正短语。如果将它算补语,就违背了偏正短语必须找中心词的原则;如果按照寻找“中心词”的原则,就要划成“谓状补”。
这样,问题出来了:状语怎么可以夹在谓、补之间呢?或者说,谓、补之间怎么能有“状语”呢?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前边提到的那些不正常现象:“洗衣服”成了“主宾”关系,“朝鲜人”和“中国的首都”成了“定谓”关系,“极高兴”成了“状定”关系,“招呼茶钱”成了“定宾”(动词带名词)关系,“昨天晚上”成了“定状”关系,“很早”成了“状补”关系,“打球”成了“宾宾”关系,而所有这些关系,全都是不能成立的。
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正确处理寻找中心词充当句子成分和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关系。依照“暂拟系统”的作法,自然得像下边这样来分析句子:
于是,这个句子就成了这样一个“可怕的”格局:“定—状—状—宾—定—定—宾—定—主‖谓—定—定—状—补—谓”,什么“定状”、“状宾”、“状补”、“定谓”都出现了。
如果有人说:自己运用的是“暂拟系统”的析句方法,可从来没有这么糊涂,那是因为,还在“暂拟系统”广泛使用的年代里,人们就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种割裂短语的做法改变了。
这样一个总的病因,使得“暂拟系统”出现了以下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第一,使得句子成分的关系发生了混乱。
句子成分分析法所规定的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来是正确的,即主语能和定、谓发生关系,不和状、补宾语发生关系;谓语则不和定语发生关系;定语则不和状、补发生关系。
可是,由于要寻找中心词充当句子成分,那些本来不发生关系的成分之间,就将发生不正常的关系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畸形儿和怪胎了。前边所举“洗衣服”等例子就是如此。这里再举一个例子,可以进一步揭露它的不合理性:
按照“暂拟系统”的理论,主语部分的中心词“走”是主语,“道路”是“走”的连带成分,“社会主义”是连带成分(宾)的连带成分(定)。“组织起来”呢?如果放在谓语部分,自然是个“趋向合成谓语”,可现在它在主语部分,算什么成分呢?算主语不行,它不是主语部分的中心词,只能算“合成谓语”了。这就出现了“谓—主—定—宾—谓—定—谓”的“怪胎”了!
第二,对偏正短语的作用的论述发生了矛盾。
按照“暂拟系统”,偏正短语是不能充当句子成分的。可是,在讲到“句子成分的倒装和省略”时,却又不知不觉地将偏正短语看做句子成分了。请看它举的例子:
永远过去了,工人们被奴役的日子!
《系统简述》说这是“主语、谓语倒装”的句子,这不是把两个偏正短语“工人们被奴役的日子”和“永远过去了”分别看做主语、谓语了吗?
《汉语知识》在讲主语省略时说:“有的词或者词组,本来前后分句都要用的,因为几个分句连在一起,就可以只在一个分句里用,另外的分句里省去不说。这省去的词或者词组常常是作主语的。”它举的例子中,有这么一句:
渐渐地,那些树影又在水面上显现,一弯一曲地蠕动,像是醉汉;再过一会儿,终于站定了,依然是很清晰的倒影。
后边分句承前边分句省略了主语“那些树影”。可这正好是一个偏正词组。如果不承认这个偏正词组作主语,那么,省略的部分就得改名为“主语和它的修饰语”。可惜,《汉语知识》没有改。它有难言的苦衷!
主张的矛盾
句子成分分析法所提出的“三个合成谓语”和“复杂谓语”的主张,给析句带来了很大的矛盾。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情形:
第一,“合成谓语”之中夹着别的成分就不好处理。如:
判断合成谓语中夹杂着“定—定—宾”,怎么理解呢?
第二,几个“合成谓语”出现在一个句子里,应该怎么处理?如:
例①中,能愿合成谓语“必须组织”和趋向合成谓语“组织起来”出现在一个句子里,应该怎样称说?难道叫“能愿趋向合成谓语”吗?
例②中,能愿合成谓语“应该联合”、判断合成谓语“是首先联合起来”、趋向合成谓语“联合起来”全出现在一个句子里,这又应该怎样称说?难道叫“能愿判断趋向合成谓语”吗?
第三,“合成谓语”不出现在谓语部分,而充当了其他句子成分,怎么办呢?如:
例①中,宾语是什么?叫“判断合成谓语”作宾语吗?
例②中,定语是什么?叫“能愿合成谓语作定语”吗?
例③中,主语是什么?叫“趋向合成谓语作主语”吗?
第四,“合成谓语”和“复杂谓语”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里,又将如何处理?如:
例①是能愿合成谓语和复杂谓语(谓语的连续)合在一起的,难道叫“能愿合成复杂谓语”吗?
例②则有能愿、有趋向、又有复杂谓语,难道叫“能愿合成趋向合成复杂谓语”吗?
第五,“复杂谓语”出现在不是谓语的位置上,自然也是很难处理的。如:
这三个例句,能说是复杂谓语作主语、宾语、定语吗?
第六,“暂拟系统”在讲词法的时候,说副词可以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作状语。可是,在句法部分,却产生了漏洞。如:
两句中的“都”,修饰的对象不是动、形、副,而是“合成谓语”、“复杂谓语”。
对成分分析法的误解
对句子成分分析法的批评,数量多范围广,尖锐激烈。但批评之后再冷静地想想,这些批评之中,有一部分是不很准确的,其原因,主要是对句子成分分析法产生了误解。因此,有必要把这些误解澄清。
层次
(1)一般认为,句子成分分析法的“致命弱点”是“不讲层次或颠倒层次”。有人举了这么个例子(见《汉语析句方法讨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79页):
批评意见说:“句子成分分析法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这个句子的基本意思是:工人承认条件。这就跟原意相反了。这是由于句子成分分析法在理论上不承认短语可以充当句子成分,在作业时一味地要找出主要成分、连带成分和附加成分,结果便把主语宾语以及述语的附加成分和连带成分割裂开来。这不仅造成了形式和意义之间的矛盾,甚至还会破坏结构的完整性。”
颜迈认为这个批评很有趣:帽子是“不讲层次或颠倒层次”,内容是“不承认短语可以充当句子成分”,根本没有提到“不讲层次或颠倒层次”的问题。在逻辑上,这个批评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在批评句子成分分析法“不讲层次”的意见之中,还有这么一些批评:
“句子成分分析法只适用于句法,不适用于词法,即不能用它来分析合成词的内部构造。”
“句子成分分析法虽能用于句法,但也只适用于对单句的分析,不适用于对复句的分析。”
句子成分分析法到底是否适用于词法复句,这里暂不讨论。这里只能说明:这种批评,未免离题太远了。这等于说:糖的缺点是不咸,盐的缺点是不甜。批评的意见中说,它“只适用于对单句的分析”。颜迈认为,能够适用于对单句的分析,这就不错了,还要求它怎样呢?
对句子成分分析法的批评意见,使人感到这样一种意思:句子成分分析法是分析句子成分的,成分当然不是层次,所以它不讲层次;层次分析法是分析层次的,所以当然最讲层次。
反批评的意见,则总是尽量证明划定成分和层次密切相关,所以句子成分分析法是讲层次的。
这令人想起了关于词类问题的讨论:许多人都不去考察形态这个大前提是否可以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而总是争论形态的有无。
现在的情况是:许多人都不去考察“层次”到底是什么,而总是争论成分分析法到底讲不讲层次。
因此,颜迈不打算用各种方法来证明句子成分分析法是讲层次的,颜迈只想说明:
两种析句法所讲的“层次”,并不是一回事。因此你说我无,我说我有,讨论问题的双方,违背了同一律,因此争论不休。
(2)不少人认为,句子成分分析法中所提出的有关“主干”、“枝叶”的说法是不对的。有一篇批评“暂拟系统”把“主谓”当“主干”的做法的文章,说句子的“主干”离开了“枝叶”就站不起来,内容大致是(《汉语析句方法讨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60页):
“枝叶”里有否定词,主干所表示的意思就会相反。如:
动词带不带宾语,意思完全不同。如:
有些形容词可作动词,带上宾语后意思大不一样。如:
某些名词带上定语后,意思相差很远。如:
以上批评,引起的思考是:
其一,宾语(或宾语中心)算不算主干?
原汁原味的“暂拟系统”,不算;修改后的句子成分分析法,要算。“他死了爷爷”、“商店方便群众”、“团结有害”等,恰恰说明修改是必要的。
以上批评,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他死了爷爷”中,宾语不算主干;“团结有害”中,宾语算主干。作者的批评标准不统一。
以上批评给我们的启示只能是:“暂拟系统”仅仅把“主谓”当主干是不妥当的,修改后的句子成分分析法把主谓宾的中心语当主干是不错的。
其二,如果将以上例句的宾语(或宾语中心语)算主干,提取主谓宾的中心语作主干后,其意义也与原句大相径庭。对此,颜迈的解释是:“主谓宾的中心语是主干”,是从结构上说的;至于意义,有时候会违背原意、不合情理,甚至荒唐可笑。这时候,我们便需要另案处理。
另案处理,一是操作上的,二是理解上的。从操作的角度说,有了否定词,就不要把它减缩,即在提取中心词时仍然保留它。(层次分析法遇到三项或三项以上的联合短语,就不再坚持二分,不也是特殊处理吗?)提取主干时,如果意义会变得相反,就不必再提出主干。
当然,有人会说:这个标准太灵活。可灵活又有什么可怕?提取主干的做法,是为了实用,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不是合情合理的吗?有人说,以上这些做法,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颜迈认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医好了就不再痛,又有什么不好呢?只有头痛却医脚,脚痛偏医头,才是不好的呢。
张志公对此有一个很生动的辩解:有了科,有了好些科员,才有科长。把科员统统打发走,把科解散了,还有什么科长呢?他只是一个“人”,一个“干部”,不再是“科长”了。把中心词连带着的统统拿掉,剩下来的就只是一个“词”,不是“中心词”了…“长方桌子”中的“长方”是定语,“桌子”是中心词,是在这个整体里说的,把它们拿掉一个,“长方”不是定语,“桌子”也不是中心词…可是,由于举的例子足以使找中心词的结果荒唐可笑(按:指“于福的老婆是小芹的娘”),所以颇有心理上的效果,能够让听或者读的人觉得被批评的一方简直糊涂得不可容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只要能够谨慎地处理那么几种特殊情况,减缩法是可以使用的。
(3)有人批评说,句子成分分析法“对检查句子正误缺陷较大”(《汉语析句方法讨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16页)。现将这种批评意见和颜迈的看法说明如下。
第一,批评意见说,“本来没有毛病的句子,往往会‘简缩’出毛病来”。例如:
批评的意见说:一简缩,例①就成了“玉春她娘死了”,例②就成了“东西爱祖国”,这就叫人哭笑不得了。
可是,颜迈感到,这个批评才真叫人哭笑不得呢。作者为了批评例①,将“主谓宾”简缩为“主谓”,丢掉了宾语;而例②却不丢掉宾语。这就是说,作者在同一条批评意见中用了两个标准:一个将主谓宾丢掉宾语算主干,一个将主谓宾全算主干。其实,根据前边讲到的原则和方法,这两句简缩成“玉春她娘死了丈夫”、“坏东西不爱祖国”,也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第二,批评意见说,“本来有毛病的句子,有的简缩后反而看不出有毛病了”。例如:
批评的意见说:前一例,“两天两夜没停的牛毛细雨”表示雨没停过,“又下起来了”表明细雨曾经停过,意思有矛盾,是病句,简缩成“细雨下”,看不出毛病了。后一例,主语部分只有肯定的意思,谓语部分有“能”、“否”两方面,前后两部分失去照应,是病句,应在“保持”前加“是否”。简缩成“保持是问题”或“保持传统和作风是问题”,也看不出毛病来了。
颜迈认为,“简缩法”的确找不出这两个句子的毛病。原因就在于:语法分析(不管是成分分析法还是层次分析法)只能检查语法方面的毛病,不能检查逻辑、修辞等方面的毛病(两个例句都属于逻辑方面的毛病)。因此,用上边的例句,是不能起到批评句子成分分析法的作用的。
有的句子,语法、修辞、逻辑都不能判断它的正误,我们不能以此来证明语法、修辞、逻辑全无用。例如“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对夫妇生五个孩子最好”等,要检查它们的正误,语法、修辞、逻辑都是无能为力的。这种道理,其实是很简单的:要检查止咳糖浆的好坏,只能用止咳效果做标准,不能用能否治好关节炎做标准;要检验显微镜的优劣,只能用显微效果做标准,不能用能否望远做标准。
成分分析法与层次分析法的结合
20世纪80年代析句方法的讨论以后,许多教材相继修订和编写出来。这些教材中分析单句的方法有同有异。一般认为,大家都认同了传统语法的句子成分分析法和结构主义语法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但却又各有各的结合方法。
胡裕树
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这本教材1962年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不妨把它叫“原本”),1979年出版了修订本,1981年出版了增订本(增加了修辞部分),1995年出了重订本。原本在沿用“暂拟系统”的析句方法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
其中最主要的修改有两个:
其一是让宾语升级,把主、谓、宾当做句子的主干,把定、状、补当做附加在主干上的枝叶。
对于有宾语的句子,一下子就分成主、谓、宾三个部分,然后按照找中心词的办法找出主语、谓语、宾语。这种让宾语升级的做法,避免了“暂拟系统”在动宾结构中找中心的弊病。
按照“暂拟系统”,“读书是学习”中,“读书”的中心词“读”是主语,“书”是主语“读”的宾语;按照原本,“读书”整个儿充当主语了。
其二是认为偏正短语虽然不能充当主、谓、宾,但能充当定、状、补。
这样,就避免了出现“连带成分的连带成分”的弊病。
按照“暂拟系统”,“昨天晚上刮了一场风”中“昨天晚上”的中心词“晚上”是状语,“昨天”是状语“晚上”的定语,于是就出现了状语带定语的不正常现象。按照原本,偏正短语“昨天晚上”整个儿充当状语了。
这两处修改,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改造了提取中心词的做法,从而提高了短语(动宾和偏正)的地位。
教材的编者认为,原本对暂拟系统的修改,同样是不成功的,因为遇到偏正短语动宾短语,有时找中心,有时不找中心,失去了方法上的一贯性;主、谓、宾三分跟主谓句的概念不相容;主、谓、宾三分与层次分析有矛盾。
因此,教材进行了重大的修改。修订本、增订本和重订本在析句方法上,没有多大的差异,其特点是“以成分分析为基础,兼顾句子结构的层次”。析句的内容包括句子分析和句法分析两部分:
句子分析是寻求句型,句法分析是寻求短语之间的关系,句法分析是句子分析的补充。
句子分析得到的是句子成分句子成分就是句子直接成分主谓句的直接成分是主语谓语
句法分析得到的是句法成分短语成分(词组成分,二者名异实同),包括宾、补、定、状;宾、补、定、状不是句子成分,而是成分的成分。
教材认为,“析句时,除多项并列结构用‘多分法’外,其他一律用‘二分法,一层一层地分下去,分析到一个词为止。”
因此,对于主谓句,一下子一刀两断,分成主语和谓语两个直接成分:“主语以外的部分是谓语,谓语以外的部分是主语。”“这样,也就没有必要采用‘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这两个术语了。”例如:
教材对这个句子分析说:这是一个动词性谓语句(即确定了句型),它的句子成分(即直接成分)是:主语“我们教研组的同志”,谓语“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然后,再对它进行句法分析(分析句法成分即词组成分/短语成分):
主语是个偏正结构,“我们教研组”是“同志”的定语,“同志”是中心语;“我们教研组”也是偏正结构,“我们”是“教研组”的定语,“教研组”是中心语。
句子的谓语是个动宾结构,“本学期的教学任务”是动词“完成了”的宾语;“本学期的”是定语,“教学任务”是中心语,在“教学任务”中,“教学”又是中心语“任务”的定语。
至于析句符号,教材除了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上双竖线“‖”外,再没有使用其他符号。
为了讨论的方便,颜迈根据教材的原则(参见附属于该教材的《〈现代汉语〉使用说明》,24页),采用层次分析法的一般方式,将上边的句子图解如下:
这种析句方法的最大优点,是既克服了句子成分分析法要求寻找中心词充当句子成分的所有弊病(参见“句子成分分析法的缺点”一节),又克服了层次分析法不能归纳句型的弊病,比两种析句方法都进了一大步。
但是,这种析句方法也有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如:
(1)教材认为主语、谓语才是句子成分,宾、补、定、状都是词组成分(即短语成分)。
那么,要是主谓短语充当了宾、补、定、状,这主谓短语的主、谓叫句子成分还是叫短语成分呢?非主谓句第一次切分所得到的两个直接成分,不会是主语、谓语,非主谓句就没有句子成分了。这样,不具有句子成分非主谓句到底是否可以叫句子,都值得考虑了:既然没有句子成分,当然不能叫句子;如果叫句子,它的组成成分却又不能叫句子成分。这大约就是胡裕树说的“教材内部藏着许多暗礁”的表现之一吧。
(2)析句中得到的“完成了”是什么成分?
按教材的意见,当然不能说是谓语。可又怎么能说就是“动词”呢?动词是词类名称,既不是句子成分,也不是短语成分。
这种情况在另外一些语法著作中也可以看到。比如在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就把“她从前唱过女高音”分析成“主语、状语、动词、宾语”。再说,带宾语的动词,都还可以带上状语和补语(比如“终于完成了”、“已经写完了”之类),明明是短语,怎么还能叫“动词”呢?
教材的做法,明显地犯了两个错误:把成分和词类混合在一起了,把短语词类混合在一起了。
(3)教材说,“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叫“成分的成分”,“教学任务”就应叫成分的成分的成分”,“教学”就得叫“成分的成分的成分的成分”。如果句子的层次再多一些,“的成分”就得重复更多的次数,而这些重复,既烦琐,又无用一这正是不承认宾、补、定、状是句子成分造成的弊病。
(4)这种析句方法在进行句子分析的时候,用双竖线“‖”标明主语和谓语,进行句法分析的时候,则没有任何符号,全靠文字说明。因此便造成这样种局面:不进行句法分析,析句太简单(一分为二即可);进行句法分析,析句太麻烦(要用文字加以说明)。
此外,教材在析句上还有一个特点:如果主谓句主语前边有一个修饰成分,这个修饰成分叫做全句的修饰语;尽管这个句子有全句修饰语,它仍然是个主谓结构,不是偏正结构。例如:
其中,“除了少数人之外”,就是全句修饰语,而全句属于主谓句。这种处理方法,教材解释为:对于偏正结构,要以它的中心部分来确定句型
这种处理方法,同样可以运用到对于谓语的分析上去。教材认为,主谓句谓语,如果是个动宾结构,这个动宾结构的前边,有时也出现修饰性的成分。这有两种情况:
一是修饰动词的,如“我们坚决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坚决”修饰“完成”。
二是修饰整个动宾结构的,如“他很看了一些书”,“很”修饰“看了一些书”。
不论带哪种修饰语,整个结构是动宾结构,不是偏正结构。
对教材的这种处理,又有以下需要讨论的问题:
根据“这个动宾结构的前边,有时也出现修饰性的成分”这个说法,我们可以知道它将“状+动+宾”切分为“状+(动+宾)”,即“状|动宾”。
在别的语法著作中,“状动宾”的切分可能有两种方式:如果切分为“状|动宾”,则属于偏正结构;如果切分为“状动|宾”,则属于动宾结构。教材处理为“状|动宾”,却又说它不是偏正,而是动宾。
根据“坚决…完成……任务”中,“坚决”修饰“完成”这个说法,我们可以知道,它对“坚决完成任务”的切分是“坚决完成|任务”。这样,就跟“动宾结构前边出现修饰语”的说法发生了矛盾。因为这样切分,应当是“偏正结构后边带了宾语”。
由此可见,教材对于“状+动+宾”的层次切分问题,并没有提出比较恰当的切分方案。
黄伯荣、廖序东
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这本教材,先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有1979年、1981年的版本,颜迈叫它“原本”;有1983年的版本,颜迈叫它“修订本”。1990年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称为“增订一版”;1997年的版本称为“增订二版”;2002年的版本称为“增订三版”;2007年的版本称为“增订四版”。为了了解该教材析句方法发展演变的线索,原本、修订本、增订本的观点,颜迈都将对比说明。
原本的析句方法如下表:
这种析句方法认为:
句子可以分成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
主语部分的中心语(又叫主语部分的主要成分)是主语,主语的修饰成分是定语
谓语部分(当然,这里是以动词谓语为例的)可以分成谓语动词部分和宾语部分;
谓语动词部分的中心语(又叫谓语动词部分的主要成分)是谓语,宾语部分的中心语(又叫宾语部分的主要成分)是宾语(定、状、补的说明从略)。
主语、谓语、宾语是主要成分,定语、状语、补语是附加成分。其析句方法,教材将它归纳为十六个字:“从大到小,基本二分;寻枝寻干,最后多分。”它的“基本二分”,可以用下图表示:
它的“最后多分”则表示如下:
如果落实到上边的例句上,则为:
这种析句方法中,最明显的问题是:
(1)教材的析句过程,属于层次分析法的“二分法”,析句的结果,属于句子成分分析法的“多分法”。
由“二分”的过程(基本二分)得出“多分”的结果(最后多分),在理论上是不能自圆的。
教材中这样析句:“我们‖[一定要][把国民经济]搞〈好〉”,当中的谓语部分到底怎样体现“二分”的原则呢?
(2)析句过程中出现了“主语部分”、“谓语部分”、“谓语动词部分”、“宾语部分”等术语。可是这些“部分”,并不是句子成分语法单位的名称。
析句中运用“部分”的术语,在“暂拟系统”和胡裕树的“原本”中都可以看到。黄伯荣教材把“主语部分”、“谓语部分”这两个部分发展成了上述的四个部分。
(3)有些细节,教材交代不够清楚。
例如按照层次分析法的一般程序,第一次切分出的两个直接成分,在第二次切分中都要分别切分,可是教材切出的“主语部分”,却不在第二次切分,而在第三次切分。
又如主语、谓语、宾语这三个术语,在“基本二分”的图解中找不到,而在表格和“最后多分”的图示中才能看到。再如,“‖”和“|”这两个符号,在“最后多分”的图示中看不到,而在例句中却又出现了。
1983年版修订本的析句法,作了较大改变,如下表:
这个表的析句法严格地坚持了二分的原则。它取消了原本中四个“部分”的术语,而增加了“述语”这个术语。把这个原则运用到析句上,便得到:
教材中没有原本“最后多分”那样的图示,但这样的图示是无法回避的,因此颜迈拟绘如下:
教材中,倒有以下的“简易加线法”:
可以看出,原本和修订本所使用的术语有很大的不同。现将与主谓、述宾有关的术语对照如下:
相对应的术语之中,没有一个是相同的。
修订本的析句方法,有很大的优点:它的框式图解,合于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层次分析法的优点。在定名上,它使用了“述语”这一术语,克服了胡裕树将“完成了”叫动词的弊病。就是说,在胡裕树本中叫做“动词”的“完成了”,就可以叫做“述语”了。这种析句方法中,值得讨论的问题是:
(1)加线的结果,如果用术语来称呼,就是“定中状中补定中”(原本是“定主状谓补定宾”),只能叫出“定、状、补”,叫不出“主、谓、宾”。
这样,就把句子成分中的“主谓宾”和“定状补”对立起来,无意中提高了宾语的地位。
教材在说到“快速分析法”的时候说,“要撇开附加成分(定语、状语、补语)找出中心(主语中心和谓语中心,有的还可以找宾语中心)”,这样,宾语就离开附加成分的队伍,而进入基本成分的行列中去了。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矛盾:析句的原则是二分,析句的结果却是三分。
由此给我们一个启示:如何看待宾语的地位,是析句时采用二分还是三分的一个关键问题。
(2)简易加线法第一次切分用“‖”表示,体现了二分的原则,第二次切分用“|”表示,也体现了二分的原则,可是以后的切分,却不好体现二分的原则了。如“[最近]试制〈成功〉”和“(几种)(新)产品”,就都有点像三分了。
于是,教材解释说:前者要理解为“先状后补”,后者要理解为“以左统右”,仍然合于二分的原则。这种解释,有两点需要考虑:
其一,修订本的符号跟原本完全相同,可在原本中体现了“多分”,在修订本中却说体现了“二分”。其实,所谓合于二分,只是一种人为的解释,从加线本身看不出二分的特点。
其二,“先状后补”这个说法是含糊的:到底是“先切状后切补”呢,还是“先有状后有补”呢?
总之,要把层次切分时表现出来的层次用简易加线法表示出来,的确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1990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增订三版”的析句方法,最大的特点是增加了“动语”这个名称,把句法成分扩展为八种。教材首先用框式图解说明八种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下册,7页):
(按:此图解有一个明显的错误。主语、谓语底部的横线应当接通,换句话说,应把“全体…作业”全部放在一个框架内,然后在“同学”和“都”的中间画双竖线)
教材又用“竖线符号图”和“符号层次图”说明八种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下册,74页):
“动语”这个名称有一定的好处。一般语法论著中,把“动宾关系”解释为“动词和宾语”,将词类和句法成分配对,而教材解释为“动语和宾语”,将句法成分和句法成分配对,后者显然比较合理。
不过,另一个难题出现了:“介宾关系”怎样解释呢?解释为“介词和宾语”,是词类对成分,不妥;想要成分对成分怎么办?总不能增加一个“介语”的名称吧?
“增订三版”中,值得讨论的问题是:
(1)从框式图解和符号层次图可以看出,“动语”不能带状语,只能带补语。“都做完了语法作业”中,状语“都”是修饰谓语中心语的,而“完了”则是补充动语中心语的。同样,状语“已经”是修饰谓语中心语的,而“好”则是补充动语中心语的。
照此看来,两个例句的谓语都是偏正短语。可是,竖线符号图对谓语的切分却是:
动语中心语“准备”的前边有状语,后边有补语。
照这种表示法,两个例句的谓语都是动宾短语。矛盾的核心是对“状动宾”的切分:切成“状|动宾”,是偏正关系;切成“状动|宾”,是动宾关系。
比如公交车的“服务承诺”中有一条叫“不说忌语”,切成“不|说忌语”是偏正短语;切成“不说|忌语”是动宾短语。到底采用哪种切分,应当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顺便再说一点:符号层次图的第四个层次中,不仅有“准备好”这样的中补关系,还应当有“旅行的干粮”这样的定中关系,教材却将后者漏掉了。
(2)教材在讲解“动词的语法特征”(下册,14页)时,只说它“能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没有说它能作动语;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的比较”(下册,17页)中,也只说动词能作谓语,没有说它能作动语。
这说明教材对动语的确立,还存有疑虑。动词和动语,的确会搅和在一起。教材在讲解动词谓语句时,举了六个例句,前三个是(下册,117页):
三个例句当中的“动”,是动词还是动语?
说是动语吧,例②可没有宾语;说是动词吧,又跟教材主张的“成分对成分”的观点(参见下册,122页)抵触;
说区别对待(例①③中是动语,例②中是动词)吧,更把人搅糊涂了。
也顺便说一点:前边的“竖线符号图”中,宾语的前边用了“|”,这里的宾语前边,却不用“|”了。怎么能这样随意呢?
张志公
1981年哈尔滨召开的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之后,张志公即主持了“暂拟系统”的修订工作。经过两年多的讨论,六易其稿之后,于1984年2月公布了《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以下简称“提要”)。
“提要”承认句子有主、谓、宾、定、状、补等成分,承认主、谓、宾的中心语(但没有“中心语”的名称)是句子的主干,析句方法主要是符号法:
用“‖”表示主谓句,“‖”之前是主语,之后是谓语。主谓短语作其他短语的成分时,主语下边画“=”,谓语下边画“—”
用“|”表示非主谓句,非主谓句的结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有偏正、动宾、动补等,这些关系的名称,可在“|”上注明。
“~”表示宾语,( )表示定语,[ ]表状语,〈 〉表补语。( ) [ ]〈 〉三个符号同时起压缩句子、显示主干的作用。
颜迈先撇开“提要”上的例子,另举一些例子如下:
例①是非主谓句,用“|”表示,并注明了“偏正”关系(在“|”上方注“偏正”,是“提要”的规定)。
例②是主谓句,用“‖”表示。
例③中,主谓短语作了宾语,用“~”表示;这个主谓短语的主语下面“=”,谓语下画“—”。
应当注意:“|”不用在主谓句中;“=”、“—”和“~”重叠在一起,是符合“提要”的原则的。
提要”上,只用了一个例句来说明它的图解:
“提要”说:一般情况下,分析到这里就可以了。如果要进一步分析某个复杂的局部,可以使用框式图解:
对这种析句方法,要讨论以下问题:
1.它在第一次切分的时候,“一刀两断”的作法十分明显;在第二次切分中,“一分为二”也可以体会(切在宾语之前)。对于“状动补”是怎样切分的呢?即对于“[用几句话就向老师]说〈清楚〉了”是怎样切分的呢?是像黄伯荣说的那样,属于“二分”呢,还是像张静说的那样,就是“三分”呢?当然,对于教学语法来说,不必在“二分”、“三分”上多费唇舌,就像它这样,回避一下也是可以的。
2.切分以后,“班长”、“说”、“事情”这些称为主干的单位,按“暂拟系统”,分别叫主语、谓语、宾语,按绝大多数语法论著,都叫中心语。其中的“说”,黄伯荣叫“述语中心语”、“动语中心语”,胡裕树叫“动词”,“提要”叫它什么呢?由于“说”叫什么不明确,“用几句话就向老师说清楚了”这一结构(即谓语切掉宾语以后的部分)叫什么,也就搞不清楚了。这种情况,跟张志公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中“绝对遮不住”也叫不出名称的情况相似。
3.它把“班里刚才发生”看做偏正关系,就意味着把“班里”看成了表处所的状语。可是,“提要”在“主谓句的主要类型”里,则把“屋子里坐着”中的“屋子里”看作主语。后来有一篇文章,说框式图解里的“偏正”错了,应当改正为“主谓”。可是,仅仅这样改动是不行的。因为一改过,“班里刚才发生”的下边应加上“=”和“—”。这些细节不注意到,必然给学习者带来困难。
4.用符号表示所切分出的成分,和用框式图解切分的短语之间是矛盾的。符号切分为“(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一刀切在“事情”之前,而框式图解切分在“不愉快的”之前。如果用“/”表示层次,就是:
符号切分为: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框式图解为: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显然,符号切分是错误的,框式图解才是正确的。
5.它所切分出来的算作“成分”的东西之中,有的根本不是一个语言单位。例如状语“用几句话就向老师”和定语“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算什么语言单位呢?如果算“短语”,算什么短语呢?“用几句话”、“就”、“向老师”三者之间,“班里刚才发生的”和“不愉快的”两者之间,都没有发生结构关系,所以它们什么短语都不是。
在上述值得讨论的问题之中,最为严重的是最后一个问题。“提要”的这种错误切分,不是偶然的,而是制定者心目中带有一贯性的观点。“提要”制定人之一的田小琳,在解说“提要”的《句法》一文中,就是这样处理的。例如:
例①中,“传说中的少女的后代”固然是一个偏正短语,可以成立,但根据对原文的正常理解,其中的“后代”是跟“子孙们”构成复指关系的,它的正确的切分应当是:“(传说中的少女的)后代子孙们”。
例②中,“七十条瑰丽”是什么意思?“七十条”是和“光芒线”发生关系的,只能切分为“(七十条)瑰丽的光芒线”或“(七十条)(瑰丽的)光芒线”。“四十瓣镏金的向日葵”又是什么意思?“四十瓣”是和“花瓣”发生关系的,只能切分为“(四十瓣)镏金的向日葵花瓣”或“(四十瓣)(镏金的)向日葵花瓣”以及“(四十瓣)(镏金的)(向日葵)花瓣”。至于多项定语如何体现层次,这里来不及细论了。
层次分析法的切分原则,切分出来的单位和单位之间,要“有意义”、“能搭配”、“合原意”。用这三条标准,可以进一步检查出上边切分的错误。
第一,“七十条瑰丽”和“四十瓣镏金的向日葵”都是无意义的:“瑰丽”不能称“条”,“向日葵”不能称“瓣”。
第二,“班里刚才发生的”和“不愉快的”不能搭配。如果说成“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那“不愉快”已经临时活用成了名词,不再是原文的意思,因此也就不合原意了。
第三,“传说中的少女的后代”是有意义的,它自身能搭配,也能和“子孙们”搭配,但是都不合原意。原文不是“后代的子孙们”,而是“后代子孙们”。就是说,原文中的“后代”和“子孙们”不是偏正关系,而是复指关系。
此外,还得顺便提一下,《句法》一文还有以下的符号图解:
两例中,“生物发光”、“生物分泌”、“谁是我们最可爱的人”都是主谓短语作成分,按“提要”的规定,都应加上“=”、“—”,可是三处都没有。
例①中的“是”也值得研究:它是动词还是副词?如果是动词,以后的都是宾语,可是没有宾语的符号“~”;如果是副词,它就是状语,可是又没有状语的符号“[ ]”。
作为中学语法教学的纲领的“提要”,以及它的解说文章,仅仅在一个析句问题上就给广大学习者特别是中学教师带来这么多的混乱和疑难,这是应该引起语法学界的高度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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