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百丈清规

寺院的基本法规

在唐玄宗到宪宗的时候,百丈怀海(720~814)禅师制定了清规。很多人以为禅宗是特别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它标举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其行事往往特立独行,脱略不羁。到了百丈时期,更是因他住于律寺之中,而感到对禅宗“说法住持,未合轨度,故常尔介怀”,从而别创禅林,制立清规。百丈清规制定之后的几百年间,就出现了十几种清规,历代丛林依百丈清规为蓝本,作了一些权宜性的增减,到元代至元年间(1335~1340),奉敕重修,称为敕修百丈清规。迄今近七百年间,百丈清规一直作为历代寺院的基本法规。

内容简介
清规是中国禅宗寺院(丛林)组织的规程和寺众(清众)日常行事的章则,也可说是中世以来禅林创行的僧制。本来中国佛教从东晋道安首创僧尼规范三例以后,即随时有在戒律之外别立禁约之举,如支遁立众僧集仪度,慧远立法社节度,乃至梁武帝造光宅寺于金陵,命法云为寺主,创立僧制,用为后范,皆是其例(见《大宋僧史略》卷中《道俗立制》条)。到了中唐,禅宗盛行,百丈怀海禅师痛感禅僧住在律寺内,虽另处别院,但于说法住持,都不能合法。于是他于元和九年(814),别立禅居之制:尊“长老”为化主,处之“方丈”;不建佛殿,只树“法堂”,学众尽居“僧堂”,依受戒年次安排;设“长连床”,供坐禅偃息;閤院大众“朝参”“夕聚”,长老上堂,徒众侧立,宾主问答,激扬宗要;“斋粥”随宜,二时均遍;又行“普请”法,上下均力;事务分置十“寮”,置首领主管等等(见《景德传灯录》卷六末附《禅门规式》)。这些就成了丛林新例,与律法不同(见《僧史略》卷上《传禅规法》条)。世人即称为《百丈清规》。
从凡夫发心到因地之中的修行,从修学的增上到佛果的圆满,没有哪一个阶段可以离开戒律。
佛弟子身份的取得和增上,都是由于戒律的受持与熏修而获得。是不是佛弟子,要看他(她)是否受持佛戒来定;其修学的情况如何,要从其戒律的熏染程度来说。就佛法的修学众来说,不管是在家众还是出家众,戒律都是其必不可少的行为规范。
戒律既是佛弟子个人修学的依学处,又是佛弟子众的和合规范。就佛法的整体而言,戒律更是佛法住世的根本保障。然而,从戒律在佛教的现实中所呈现出来的境遇来看,又是极尽曲折艰难的。在佛教的原始发祥地古印度,佛陀入灭之后,关于戒律的歧异主张,对佛经结集和教团的分裂、部派的出现,都可以说是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在中国,先是由于佛法未昌,戒律不行,待到律宗兴起,又因律典浩繁,研习乏人,而难以为继,时至日下,戒律益发萎靡,几至无闻。
除佛制的戒律以外,历代王朝政权针对佛教有着各种各样的僧尼令或僧道格,历代的佛教徒亦有各色的僧制、清规。其中,戒律是来自于大小乘佛教的佛制;僧道格即是政令,是国家政府部门对僧尼等制定的政策法令,可以说是历代的宗教政策;而僧制和清规则是佛教传布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中国佛教历代高僧大德们结合本土风俗、民情、文化等具体情形,为匡正僧尼的行为,于戒律之外,另制定其他若干约束僧尼言行的僧团制度。基本上,就是这四种--戒律、僧道格、僧制、清规--制约着中国的僧团。
百丈清规
本名“禅门规式”,系释怀海主持新吴(今奉新)百丈山百丈寺法席时所制订,故称“百丈清规”。“百丈清规”制订的详确时间现已不可考,据宋释道原编《景德传灯录》记载,当在唐贞元五年(789)至唐元和九年(814)之间,“百丈清规”内容和卷数今亦不可考。
百丈清规是应禅宗教团的出现和不断壮大的形势而出现的,可以说,没有禅宗僧团的出现,也就没有百丈清规的出台。而百丈清规的制定,又为禅宗僧团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这可说是禅宗僧团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障。禅宗的真正崛起,是以清规的创建为主要标志,而清规的制定,又为禅宗寺院的普遍兴起起到了根本的推动作用。正是禅宗的特别教育法,使百丈禅师创建了禅宗特色的清规,而百丈清规又使禅宗的特别教育法得到了顺利的实施。
百丈清规的原貌,在现在已经无法得窥,但是在一些相关的资料中还保持了大量的信息,在《宋高僧传》卷十有《百丈怀海传》、《景德传灯录》卷六亦有怀海传并其《禅门规式》,在《卍续藏》第16套第5册的《禅苑清规》卷十有《百丈规绳颂》,在《大正藏》有《敕修百丈清规》卷八的《古清规序》【《大正藏》卷四八,1157~1158页。】,还有陈诩所撰写的《册洪州百丈山故怀海禅师塔铭》【《大正藏》卷四八,1156~1157页。】,其中陈诩所写的塔铭是唐宪宗元和十三(818)年十月三日即百丈示寂后四年完成的,是迄今为止关于百丈最早的资料,其对百丈时代的情况描述,可信度应该是比较高的,但是却没有提及《百丈清规》的存在。
百丈怀海禅师制定清规,继承了印度的戒律精神而本着随方毗尼的原则加以适当的变革。随方毗尼,是说戒律(毗尼)可随各地之风土习俗而有开制、缓急之别。随风俗民情之需,对戒律可斟酌取舍。即戒律中佛陀未禁止之事、未开许之事等,得随顺地方之风土、气候等而斟酌开许废止。比如虽为佛陀未曾制定之法,然为他方之习俗,则应遵行之,如我国食必用匙箸,行必着鞋履等。《五分律》卷二二:“复告诸比丘: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五分律》卷二二,《大正藏》卷二二,153a。】意思是说,假令佛所制戒于他处不合当地风土习俗,则不可用。又若虽非佛所制戒,但于他处为不得不施行者,则必当施行。此为如来在世亲口宣说之教。
“百丈清规”面世之后,很得僧俗两界重视,宋代翰林学士开国侯杨亿述在《序》中称“详此一条制,有四益。一不污清众生恭信故,二不毁僧形循佛制故,三不扰公门省狱讼故,四不泄于外护宗纲故”。正是这样,“百丈清规”制订后,很快风行江西,广及全国。从唐至宋而元,多有增删,诸本杂出。
到元元统三年(1335)有《敕修百丈清规》(八卷)面世。《敕修百丈清规》略称《百丈清规》,也称《清规》。元元统三年(1335)百丈山大智寿圣禅寺住持释德辉奉敕重编,大龙翔集寺住持释大沂校正,收入《大正藏》第48卷。释德辉,字东阳,临济宗杨歧派释晦机元熙弟子,元天历二年(1319),嗣住江西道龙兴路百丈山(今江西奉新县境)大智寿圣禅寺。至元元年(1335),奉敕重修《百丈清规》八卷。今有明正统七年(1442)刻本传世。
百丈禅师
百丈禅师生于唐玄宗九年,寿九十五岁,至宪宗元和九年正月归寂。所著《清规》,首章即祝厘,次章即报恩,又次章即报本。此种极严重之佛事,若无佛殿,向何处举行乎?
自百丈寂后,历二百余年,至宋真宗景德元年,杨亿为《清规》作序。有“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者,表佛祖亲嘱受、当代为尊也”,窃疑乃“前立佛殿,后树法堂”,正合“佛祖亲嘱受”之意,而近千年来无人改正。今弘储禅师亦据此为论断,不禁痛心疾首禅寺无佛殿,将绝无佛耶?抑傍边小屋供佛耶?奉旨祝厘于偏傍小屋,不唯轻佛,其轻君也大矣!以此一事,知此“不”字、“唯”字乃“前”字、“后”字之讹。扬州所刻《清规证义》,已令改正。
今避难,寓灵岩,见所录储公所作《宝王殿记》,深恐“以讹传讹,将人天师表之百丈竟以魔外之行为诬之”,因略为辩论,以期后之来哲各各尊佛尊祖,以维持法道于无既也。知我罪我,所不计焉。
主要情况
现在丛林中实行清规的主要情况,约略如次:
结夏与结冬
丛林每年以结夏(即结夏安居,亦称结制)、解夏(亦称解制)、冬至、年朝为四大节,极其重视。结夏、解夏,系遵印度原制;冬至、年朝,则依中土风俗。结夏七日原为四月(前安居)或五月(后安居)的十五日,解夏则在七月或八月的十五日,但从元代以来,各提前一日讲习礼仪,以便期内得专心修道。另外,在每年从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的九旬期间,丛林中也结制安居,称为结冬。这是仿照结夏制度集合江湖衲僧来专修禅法的,故名为“江湖会”。清代以来,丛林曾有只结冬而不结夏的反常现象,后经纠正,仍以结冬坐禅、结夏讲经学律等为惯例(见《清规证义记》卷八)。近代著名丛林如宁波天童寺等,都实行这样“冬参夏讲”的制度。
安单
丛林的成员通称清众。凡曾受具足戒的比丘,衣钵戒牒俱全的游方到寺,都可挂搭(亦称挂单),暂住于旦过寮(又称云水堂)。如挂搭已久,知其行履可以共住的,即送入禅堂,名为安单,从此成为清众,随同结夏。一般丛林都从四月一日起,照规入夏,禁止游方,锁旦过寮。至八月一日,始开寮重新接众。又丛林安单亦分春冬两期,春期自正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止。在正月、七月期头进禅堂者,名为大进堂。
大请职
此即一寺的人事安排,为丛林冬期的重要行事,一般于每年八月十六日举行。事先半月,由客堂开具新进堂禅众和旧住的名单,送住持查阅。至八月十四日,住持召集客堂、禅堂、库房诸头首共议请职。十六日大众齐集大殿月台,知客点名,依次进殿,宣布职事名单并讲清规,新请职事即到法堂谒住持,又到禅堂行十方礼,再依职送位。
贴单
此为一寺职事及常住人员名单的公布,例于每年十月十五日举行。事先客堂与维那将閤寺人员戒腊久近开具清单,送与住持、写成单票(每条四字,职序在上,法名在下)。十四日,客堂挂“贴单”牌,到十五日,住持入堂说法,为首座贴单,其余由维那贴,以职事大小,戒腊先后为序,再各按名位顺次送单。凡单上有名的,都是一寺常住的成员。
打七
此是结冬中的重要行事。丛林坐禅通例从九月十五日起加香,即延长坐禅时间。又从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七日举行禅七,每七天为一期,谓之打七。此为禅众克期取悟的禅会,或打七七,或打十七,不定。每一禅七的起解,称为起七和解七,各有规定仪式。
普请
即普遍邀约大众劳作的制度,亦称出坡。此制在唐代即已行于各地,如开成四年(839)九月二十八日,日僧圆仁入唐巡礼至山东赤山院,记载目睹的情形说:当院始收蔓菁萝卜,院中上座等尽出拣叶;如库头无柴时,院中僧等不论多少,尽出担柴去(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不过此种制度原来由于倡导农禅,凡耕作摘茶等作务都以普请为之。后世普请只限于轻微劳动,如四月佛诞摘花、六月晒藏、晒荐、平时园中摘菜、溪边搬柴以及节前寺舍扫除等,皆偶一为之而已。直到今天,始见恢复原来的精神,已有丛林以劳动为佛事之一的新制。
岁计
是丛林岁末的会计报告。在现存的唐代文献中还有此种记载。如开成三年(838)十二月二十九日,日僧圆仁至扬州开元寺,记云:众僧参集食堂,礼佛上床坐,有库司典座僧于众前,读申岁内种种用途账,令众闻知(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岁计原行于岁末,由住持审查各种簿册,但现在丛林的会计报告,多每月举行一次,由住持召集禅堂班首、维那、客堂知客、僧值、库房都监、监寺等,于丈室行之,称为算账(见《高旻寺丈室规约》)。
肃众
即僧众违犯清规的处分。古规,清众中生事违规者由维那检举,抽下挂搭衣物,摈令出院,以安清众。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众烧衣钵道具,遣逐从偏门出,以示耻辱(见《景德传灯录》卷六末附《禅门规式》)。后世遵此,对于三业不善不可共住的禅僧也以香板相责,并迁单摈出。在《清规》中还明定肃众办法,除刑名重罪例属官厅处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规律之,随事惩戒,重则集众捶摈,轻则罚钱、罚香、罚油,而榜示之。又摈出犯规者,还要将摈条实贴山门,鸣大鼓三通,以杖攻出(见《清规证义记》卷五)。
榜状牌示
丛林行事通知的方法,通常有知单、贴榜、书状和牌示等。如住持宴请首座或远来尊宿等茶汤,皆开列名单,由侍者报知,谓之知单。方丈、库司招待大众茶汤的请柬则用榜,首座请柬用状。方丈请首座,榜贴于僧堂前东边牌上,库司请首座,榜贴于西边牌上。首座请下头首茶,状贴于僧堂前下间板上。丛林从来最重茶礼,有谢茶不谢食之说。又丛林行政性的通知,用挂牌方式传达,名为牌示。用挂牌地点随各种行事而不同。如结夏、诵戒、请职、贴单、普佛等牌示,皆挂斋堂前;上堂、秉拂、祈请、祷雨,挂大殿前;起七、解七,挂禅堂前;升座、免礼等,挂内韦驮殿前(见《高旻寺规约》)。
钟鼓法器
此为丛林号令所寄,鸣扣各有常度。凡禅堂坐参、佛殿诵念、食堂斋粥、升堂集众、普请巡寮、入浴送亡等一切行事,都依钟鼓等号令进行。如集众上殿则僧堂鸣钟,长老升堂则法堂击鼓,报众同赴。普请则开梆、催板,新住持入院则钟鼓齐鸣。凡止静、开静、念诵、斋粥等行事,从朝到暮,钟鼓交参,遂形成丛林一定的礼法。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