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1417年-1485年8月21日),字时杰,号澹庵,又号诚庵、任真子。湖广郴州桂阳县(今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明朝中期政治家、诗人。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朱英生于
明成祖永乐十五年(1417年),他五岁丧父,由母亲潜心教养。九岁就学于本村香明寺中,十五岁考取为
县学生员,主习《
毛诗》《
尚书》二经。十九岁补
廪生,二十二岁,到本村白石书斋修业,专习《
易》。
明英宗正统九年(1444年),朱英于湖广
乡试中
举人。正统十年(1445年),与族兄朱海同登
进士,在京师,被人们视为双凤,初分配在兵部
观政。
讨平盗乱
正统十二年(1447年),授浙江道
监察御史。浙江、福州府闽县大规模的贫民暴乱,朝廷选拔御史十三人与宦官分守各府,朱英分守
处州,而
叶宗留一伙四出劫掠,处州道路阻塞。朱英从小路赶到,按抚招降甚多,斩杀叛军首领周明松等人,叛军四处窜逃,朱英才班师回营。
正直敢谏
明代宗景泰(1450年-1457年)初年,御史王豪曾经因为调查
内阁首辅陈循争地之事,得罪了陈循,遭其弹劾。此时,陈循起草诏书,暗示说凡是受到揭发的御史,虽经赦免,但全都外调地方任职。这样王豪应当改任知县,朱英上奏说:“如果像诏书这要处理,那么凡是遭到御史抨击的人都将怀着私仇诬陷攻击,而御史愈来愈缄默不敢直言。”奏章下达到
法司,也都请求按照朱英的意见来办,朝廷于是恢复王豪御史之职。
安抚乱局
景泰三年(1452年),朱英被调任广东右
参议,他路过家乡探望母亲,口袋里只有赐金十两。朱英到任后,抚慰流亡百姓,关心百姓疾苦。创立
均徭法,十年一换,便利百姓。
天顺(1457年-1464年)初年,
两广局势愈发动荡,诸将多滥杀无辜百姓冒领功劳,巡抚两广的都察院
右佥都御史叶盛委托朱英督察。
参将范信诬称宋泰、永平二乡的百姓是叛贼,几乎将村民全部屠杀,又要血洗城乡。朱英赶去查讯实情后,将被虏的百姓全部释放。范信十分怨恨,屯兵不还。朱英暗中向叶盛求援,叶盛命范信班师,此地才获得安定。
潮州叛乱分子罗刘宁等流窜抢掠,屡次挫败官兵,朱英汇合各路军队将其消灭,夺回所掠人口数千口,单独置一营安置妇女,无人敢侵犯。
天顺六年(1462年),朱英升任布政司参政。后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回乡
守丧。
成化元年(1465年),服丧期满,改调陕西布政司右参政。
固原盗乱爆发后,朝廷派军征讨
满四,朱英负责调运粮饷,立下功劳。
成化五年(1469年),升福建右
布政使。成化七年(1471年),迁陕西左布政使。他在两地都推行均徭法。
成化十年(1474年),朱英以都察院右
副都御史职巡抚甘肃,他先后陈述安定边防二十八件事。其中请求迁徙定居的少数民族,安置流转、离散人员,减少进贡使臣人数,这些都十分切中时务。
总督两广
成化十一年(1475年)冬,
两广总督吴琛去世,朱英因之前在广东颇有威信,被朝臣举荐为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
自从
韩雍在
大藤峡之战取胜后,将帅喜好邀功,以俘掠为利,称为“
雕剿”。朱英到任后,以安定清静为原则,约束告诫将士,不得为叛乱者夸大声势,胡乱出兵。他招抚
瑶族、
僮族归顺者,定为
编户,免除三年徭役。马平、阳朔、苍梧诸县的少数民族因而望风归附。而且荔波叛军李公主有数万人马,长期凭恃地势险固,至此也派其子为质,以表归顺之意。朱英将他们安置在永安州居住,使他的子孙世代担任
吏目。以此,归附的少数民族日益增多,有四万三千多户,总计十五万多人,宪宗十分赞赏。
按例,
镇守太监与
督抚、
总兵官的坐次排列为宦官居中,总督居于总兵官之左(以示地位在其之上)。当时的总兵官、平乡伯陈政因自己为世袭勋臣而想位居朱英之上,朱英不答应,奏请朝廷裁定,朝廷下令解除朱英总督职务,以巡抚职居于陈政之下。兵部尚书
余子俊认为朱英招来归附者众多,本应增加俸禄给予奖赏,却反而削减其权力,只怕无法控制各少数民族。宪宗于是升朱英为都察院
右都御史,仍任总督,坐次如前。
田州酋长黄明奸淫
知府岑溥的祖母,并企图杀害岑溥,岑溥逃到思恩,黄明于是大肆屠杀。朱英率军征讨,传檄岑溥的族人、思恩城知州
岑钦杀黄明雪耻,岑钦于是诛杀黄明及其族属,将其首级挂在军营之门示众。
朱英质朴、敦厚,然而执法从不宽容。他与管理
市舶贸易的太监
韦眷相抵触,韦眷弹劾朱英“专权玩贼”;
浔州知府史芳因犯事曾被朱英责备,他也在弹劾中诬陷朱英奸诈、贪婪、欺骗蒙蔽。朝廷经过调查,发现二人的弹劾都无证据,就将史芳降官二级,并告诫韦眷与朱英融洽共事。
成化十六年(1480年),
交趾进攻
南掌(今老挝),朝臣担心交趾会借机入侵,宪宗问朱英询问处置方法,朱英回答说:“那不过是为争边界而已,警告他们,他们就一定会恐惧、改悔。”宪宗接受朱英的意见,交趾方面上表谢罪。同年,浔州、梧州、高州、廉州发生叛乱,朱英与陈政等分兵进讨,经两次交战,俘斩颇多。
成化十九年(1483年),桂林“
平乐蛮”攻城杀将,朱英、陈政又分兵十二路将其击败,共擒斩二千一百二十四人,夺回被俘虏的男女三十七人。
死不忘君
成化二十年(1484年),朱英回京掌都察院事,加
太子少保。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
星相发生异变,朱英趁机上疏陈述八项建议:
这些建议危害到了权贵及宠臣的利益,内阁大臣对建议多反对实行,朱英到内阁力争,其建议最终无法被全部采纳。当时,许多流民聚集在京师,朱英请求朝廷供给每人每月米三斗、幼儿则减半,朝廷答复准行。
同年七月十二日(8月21日),朱英在任上去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
荣禄大夫、
太子太保。他病重时,仍向邢部侍郎
何乔新去信,信中提及“晋阳民饥盗起”等内容。此信尚未完稿,朱英便溘然长逝。
正德十三年(1519年),经御史
范辂申请,朝廷追赐朱英
谥号为“恭简”。
主要影响
朱英历仕正统、景泰、天顺、成化数朝,扬历中外,任职处均有声绩。其主要军政活动如下:
历史评价
刘吉等:“英承
韩雍侈用之后,一切征需供馈之费,务加蠲省节缩,民甚便之……英为人忠实俭约,读书通大略,亦善属文。初佐广藩,即有声称。及总督军务,颇留心边事。但过于持重,遇贼盗生发,多务姑息。说者谓韩雍虽过于费用,然能令行禁止,盗息民安。视英不能制将领杀平民以徼功者,则有间矣。”
李东阳:“广东、(广)西地,自大藤之捷,民物凋弊,府藏空竭,识者盖深忧之,吾闻朱公莅政,专事储蓄,数年间所积金为数十万,流徙还业者四十余万,以胁从获免锋镝者,不可胜计,其有功于国家甚厚。《传》称‘君子能国,仁人利溥’,岂不信哉。方入长内,台议弥灾防。时曹分条集,公所陈,或为秉笔者所沮。杨中书一清上记说之,公即命肩舆径造议所,力伸前说,虽未悉施,其所负亦壮矣。”
杨廷和等:“英成化中总督两广军务,以恩威著名,专事储蓄,在镇数年,积金以数万计,流移胁从赖以复业,全活不可胜纪。”
何乔远:“叶盛、朱英,并遵诗书之轨而善戎圉之务,纯诚正直,好贤而援古,斐然有其文质矣。”(《
名山藏》)
张岱:“余观成化间以武功显者,王竑之京城,
陶鲁、朱英之两广,犹可以锁钥言。”(《
石匮书》)
轶事典故
朱英一生勤政廉节。任广东布政司参议时,过家省母,囊中仅有赐银十两,其母胡夫人见而喜道:“我儿居官如此清白,我没有后顾之忧!”入京进万寿表,归途中,遇新淦知县李舟、南海知县赵壮借事来会面,带来很多银子作接送礼物,朱英拒绝不收。在甘肃晋升两广总督离任之日,受举荐升官诸将,都秘密送金银表示感谢,他全都委惋拒收。
朱英承韩雍、吴琛之后总督两广。韩雍虽有大功,但出手大方,馈赠过于奢侈,有关部门为巨量供应而为难,公私财物都耗费殆尽。而吴琛致力于谨慎清廉,到朱英任内,则保持更高尚的节操。他仅带一个老仆赴任。
明宪宗先后六次用盖金印的嘉奖文书及大量金银赐给朱英,都是收下嘉奖文书,金银则存入国库,累计达白银万两。曾为甘肃积军储三十万,两广四十万,但都不愿上报。有人劝他奏闻皇帝以邀功,朱英认为:“边境时常用兵,献储姑且能用邀取一时的宠幸,如果他日因军需不足着急时,岂不是更误了大事吗?”后来,有人向朱英询问他积储之事,他只是说:“积储是边臣常分,不足言。”人们佩服他识大体。
朱英曾经准备修建一所宅院与族人共居,但是用上全部俸禄,仍然不够。有人劝他以朝廷赏赐的钱及节约积累的大量钱财中抽出一点补足,他说:“公家的钱粮怎能拿来建私人住宅呢?”于是停修。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朱英一生著作颇多。诗集有《认真子集》(三卷、附录三卷)。文集有《澹庵纪年》《诚庵奏稿》等。《
千顷堂书目》载有《朱英诚庵奏议》。
朱英重刻《
宋史》,更是史学上的一大贡献。其《宋史序》说:“宋史一书,已成于元儒之手,迄今百年,尚在秘阁,凡志学之士愿见而不可得。”几经周折,从友人处借得抄本,重行考订誉写,前后历经十年始成,筹资刻印发行,公诸天下。
后世纪念
祭典
朱英死后,受到两广百姓追念,与叶盛、韩雍、陈选共同在学宫立祠祭祀。
宅第
太保第坐落于湖南省彬州市
汝城县外沙乡
外沙村,距县城5公里,始建于明嘉靖元年(1522年)。太保第坐北朝南,面阔三间,纵深三进,东西宽12米,南北深28米,占地面积480平方米,砖木结构。前厅高悬“迪英辉宏”“三代文魁”两块大匾。中厅悬挂
陈献章题写的“柱石名家”和张廷玉题写的“世臣故家”大匾。上厅居中设先祖朱英画像,像侧有一对联:“父子一时名题雁塔,祖孙三代燕饮鹿鸣”。厅柱又一联:“勋业焕三朝,立德立功,两广生民依保障;本支绵百世,以享以祀,千秋俎豆亘烟明”。
史料索引
《太子少保都察院右都御史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朱公英神道碑》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英传》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