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MERCEDES-BENZ (CHINA) Ltd.)成立于2005年9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8号院1号楼18层2101,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为刘禹策,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作为德国戴姆勒股份公司梅赛德斯-奔驰、迈巴赫和精灵品牌进口乘用车在中国境内的总经销商等。
发展历程
早期成立
2005年9月23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同年,随着梅赛德斯-奔驰E级车作为首款国产车型投产,戴姆勒开启了在中国的本土研发和生产历程。
持续发展
2009年,梅赛德斯-奔驰设计工作室成立,这是第一家在中国成立设计中心的豪华品牌;2010年,戴姆勒开始在福州投产梅赛德斯-奔驰轻型商务车,以进一步满足中国客户对豪华商务车日益增长的需求。
2012年10月9日,现任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麦尔斯将于12月结束在中国的任期,接受奔驰总部新的职务任命。奔驰日本现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Nicholas Speeks先生将接替麦尔斯的工作。
2012年12月,伴随着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全新销售服务公司将统一负责梅赛德斯-奔驰在华进口车与国产车的销售业务,由戴姆勒投资有限公司与其在华战略合作伙伴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50:50股份比例成立的合资企业。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倪恺先生(Nicholas Speeks)担任新销售服务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2013年,戴姆勒本土研发再进一步,福建奔驰研发中心成立,成为德国以外首个梅赛德斯-奔驰轻型商务车研发基地;2014年,梅赛德斯-奔驰乘用车中国研发中心正式启用,这是当时戴姆勒在德国以外最全面的研发中心之一,不但在帮助戴姆勒深入了解中国市场需求,也是奔驰全球研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梅赛德斯-奔驰在华推出超过18 款满足不同细分市场需求的新车型;全新EQC纯电SUV、全新GLB SUV、全新AMG A 35 L 4MATIC等车型。
发展现状
2024年9月4日,梅赛德斯-奔驰集团宣布,根据集团业务规划,计划与中国合作伙伴共同在华投资超140亿元人民币,进一步丰富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的本土化产品阵容。
自2025年起,梅赛德斯-奔驰将陆续投产中国专属的全新纯电长轴距CLA车型、长轴距GLE SUV 新车型,以及基于VAN.EA平台的全新豪华纯电MPV。
管理架构
股东信息
管理层
主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作为德国戴姆勒股份公司梅赛德斯-奔驰、迈巴赫和精灵品牌进口乘用车在中国境内的总经销商等。
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体育赛事策划;机动车充电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代驾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
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
标准信息
经营状况
梅赛德斯-奔驰集团2022年财报数据显示,中国市场营收273.24亿欧元,同比增长9%,增速较2021年放缓。销量方面,2022年梅赛德斯-奔驰在中国共销售新车75.39万辆,同比增长2.61%。财报显示,2022年,中国仍是梅赛德斯-奔驰集团乘用车最主要的销售市场,在总销量中占比达到37%。
2025年1月10日,梅赛德斯-奔驰对外公布了最新销量数据。数据显示,2024年,奔驰向中国客户交付了超71.4万辆新车(含梅赛德斯-奔驰乘用车及轻型商务车),获得年度豪华品牌销量冠军。其中,长轴距GLC SUV和长轴距C级车分别实现超40%和超10%的年度同比交付增长;2023年末上市的长轴距E级车月均交付过万辆。
社会责任
环保
2023年10月19日,第十一届梅赛德斯-奔驰集团中国可持续发展对话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梅赛德斯-奔驰集团中国可持续发展蓝皮书2022-2023》,分享了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最新成果和进展。
在“绿色零售”领域,梅赛德斯-奔驰集团中国正携手全网经销商推进“可持续零售服务”项目。截至2023年6月,已有超70家经销商店承诺采用梅赛德斯-奔驰集团中国的建议,应用了诸如LED照明、节水设施和太阳能光伏等减碳减排措施。
公益
2010年,梅赛德斯-奔驰及经销商合作伙伴携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梅赛德斯-奔驰星愿基金”这一开源性公益平台,启动资金3000万元。2021年,奔驰星愿基金与敦煌研究院合作优秀成果之一《丝路上的敦煌:儿童历史文化百科绘本》成功出版。奔驰星愿基金联合经销商合作伙伴发起“一书益路”公益众筹活动,众筹善款及星愿基金配捐款将用于购置此套图书,共计捐赠2500套图书。
重要事件
环保问题召回车辆
2019年
2019年8月1日,因环保问题,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2月2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302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备案了召回计划。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存在尾气
催化转化器混装的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可能导致车载诊断系统报警。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免费更换正确的催化转化器,以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2022年
2022年7月29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2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系列汽车,共计1534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低压燃油管的连接软管可能因所在区域的较高温度而加速老化,影响连接的紧密性。这可能导致燃油滴漏和明显的燃油气味,存在不合理排放。
2022年10月14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7月2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汽车,共计54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发动机低压燃油管的设计安装不当,可能导致低压燃油管接触到发动机进气管并产生摩擦,引起低压燃油管磨损。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燃油渗漏,存在排放危害。
2024年
2024年8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2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S级、AMG GT汽车,共计142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低压燃油管的连接软管可能因所在区域的较高温度而加速老化,影响连接的紧密性。这可能导致燃油滴漏和明显的燃油气味,存在不合理排放。
2024年8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2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S级、AMG GT汽车,共计142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低压燃油管的连接软管可能因所在区域的较高温度而加速老化,影响连接的紧密性。这可能导致燃油滴漏和明显的燃油气味,存在不合理排放。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低压燃油管路的连接软管,并为其加装隔热装置,以消除不合理排放危害。本次召回属于2022年7月1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关于S级汽车低压燃油管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2025年
2025年2月8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17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 S 级汽车,共计1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售后维修时更新了不正确版本的发动机控制单元和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存在排放危害。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发动机控制单元和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排放危害。
安全隐患召回车辆
2022年
2022年3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车辆,共计5034辆。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通信模块控制单元的软件问题,可能导致紧急呼叫时无法建立语音连接或者紧急呼叫功能无法使用,造成相关救援延迟,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25日起召回以下车辆: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E级、CLA、CLS、GLC SUV、GLB SUV、GLE SUV、GLS SUV、AMG GT汽车,共计38318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启动时,MBUX多媒体显示屏可能无法正常启动,造成辅助驾驶员倒车的后视摄像头的图像无法在显示屏上显示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4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MG GT汽车,共计2辆。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开发过程中存在偏差,在某些驾驶操作情况下,例如方向盘转动到极限位置或悬架完全压缩/回弹时,可能会因拉伸负载造成前轮转速传感器线束损坏。这会导致车辆动态控制系统出现故障,增加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6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汽车,共计13辆。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后轴托架上的推力臂支架可能未按照要求进行焊接。极端情况下,推力臂支架可能从后轴托架上脱开,影响车辆的操控性,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5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召回以下车辆:自2022年5月31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8日期间的部分C级、E级、EQC、GLC SUV汽车,共计2365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前座椅靠背调节机构上的一个塑料零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正确的材料,造成这一零件可能发生破损。座椅靠背在调节的过程中可能会卡在某一倾斜位置。如果座椅靠背一侧在调节的过程中卡住,可能导致靠背扭曲,会削弱座椅对乘员的约束能力。车辆发生碰撞时,将增加车上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自2022年5月9日起,召回1辆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8日的进口E级汽车。自2022年5月9日起,召回1辆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的进口E级汽车。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后排座椅头枕导套可能未被正确安装,导致头枕无法固定在座椅上。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后头枕可能移动或从座椅上分离,会增加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自2022年5月9日起,召回1辆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的进口E级汽车。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前横梁上左侧加速度碰撞传感器的电气插头未按照安装规范紧固,不能排除因车辆行驶时的振动等情况导致插头松动的可能。如果车辆发生正面碰撞,这可能造成乘员约束系统延迟激活或不激活,使得约束保护性能降低,乘员受伤的风险将增加,存在安全隐患。
同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生产日期在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9月2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A 、A级汽车,共计2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前轴或后轴制动卡钳壳体上的导向销螺栓可能没有按照规定扭矩紧固,导致车辆使用过程中导向销螺栓可能松动,车辆制动性能会受到影响,增加了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生产日期在2005年4月28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L、GL和R级汽车,共计12029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长期使用后,制动助力器上一个起装饰作用的橡胶圈下积存的水汽可能导致制动助力器壳体底部锈蚀。这会导致制动助力器出现泄漏和制动助力减弱,造成车辆减速所需的制动踏板力增大、制动距离增加。在锈蚀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无法完全排除因特别用力或猛踩制动踏板导致制动助力器机械损坏,造成制动踏板与制动系统间的连接中断,无法通过踩制动踏板使车辆减速,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移除制动助力器壳体表面装饰橡胶圈并检查制动助力器壳体锈蚀情况,并根据锈蚀情况对制动助力器进行压力测试,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2年6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因安全隐患问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自2022年8月1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682辆。自2022年6月24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350 e 4MATIC车辆,共计4697辆。自2022年6月24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E级车辆,共计4辆。
2022年8月10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9月5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B级、C级、E级、G级、S级、AMG GT、CLS、GLC SUV、GLE SUV、GLS SUV系列汽车,共计5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燃油分配器中残留的制造过程中产生的颗粒可能会损坏燃油分配器和喷油器之间的密封圈,会导致燃油渗漏,不符合机动车燃油系统密封性的要求。极端情况下,如果渗漏的燃油接触到发动机的高温部件,不能排除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合理排放。
2022年,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一)自2022年7月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5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配有真皮方向盘和方向盘加热装置的部分车辆,当限距驾驶员辅助系统功能开启时,驾驶员的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行为可能无法按预期被探测到。如果发生驾驶员失去知觉等紧急情况,车辆仍会继续行驶,并不会按预期触发主动紧急停车辅助功能,存在安全隐患。(二)自2022年7月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23495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因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的软件问题,导致车辆启动时该模组可能出现初始化错误,将影响其功能,包括可能引起后部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灯以及倒车灯等故障,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8月5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车辆涉及进口 GLE SUV、GLS SUV、GLC SUV 和 EQS 等车型。(一)自 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 和GLS SUV汽车,共计11212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蓄电池接地线接地固定螺栓可能因紧固扭矩不足而未被正确固定,或将造成固定区域电阻增加,结合通过此处的较大电流,可能导致该区域温度异常升高,不能排除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并重新紧固线束固定螺栓,如有零件损坏则进行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二)自2022年8月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4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C SUV汽车,共计3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前大灯的电气插头可能密封不严,如果水汽进入该电气插头,或将导致前大灯无法点亮,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前大灯电气插头密封塞是否正确安装,如正确安装则无需维修;如密封塞没有正确安装或者缺失,则按要求调整或者安装密封塞并更换有水汽痕迹的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三)自2022年9月1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1月2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QS汽车,共计66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前、后保险杠上牵引固定点的螺纹可能不符合规格,造成牵引固定环可能因无法达到正常固定所需螺纹连接深度而松动,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牵引固定点的螺纹,如果不合格则进行必要的修整,如无法修整则更换牵引固定点所在零件,以消除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措施:在进行召回检修前,建议用户不要使用牵引固定点进行车辆牵引操作。
2022年9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转向柱模块电气插头上的安全密封件未正确安装,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转向柱模块电气插头因受到振动可能会松动,影响电控车辆稳定行驶系统、驾驶员安全气囊、转向指示灯及换挡等功能,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转向柱模块电气插头的安全密封件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果丢失或损坏,则安装或更换新的安全密封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2年10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21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9月12日至2022年4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AMG GT汽车,共计169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变速箱线束由于长度公差的原因,在线束安装后,受拉力影响可能会导致线束电气接头密封件分离,从而无法满足密封性要求。外部水汽可能会渗透进接头,造成电气接头短路。极端情况下,如果车辆长期停放可能导致热过载,不能排除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11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一)自2022年11月3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5月21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GLS SUV汽车,共计131924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装配过程中存在偏差,后门车窗玻璃装饰条固定不牢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后门车窗玻璃装饰条可能出现松动或者脱落,增加发生事故或者对车辆周围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后门车窗玻璃装饰条是否固定牢固。如松动,则检查装饰条的支架是否损坏,如支架完好,则重新安装支架;如支架损坏,则更换对应的后门三角窗,以消除安全隐患。(二)自2023年1月13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25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S SUV汽车,共计29251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第三排座椅靠背锁止机构中的弹簧可能未按照要求安装,导致在车辆发生碰撞时第三排座椅靠背锁可能出现故障,座椅靠背固定会受到影响,增加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第三排座椅靠背锁止机构中的弹簧。如果弹簧缺失或者未被正确安装,则免费更换相应的座椅靠背框架,以消除安全隐患。
自2023年1月20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月1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S、E级汽车,共计1135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后备箱中12V蓄电池的固定装置可能无法承受意外碰撞带来的负载,造成蓄电池位移。极端情况下,蓄电池与电气连接断开,导致紧急呼叫、电动座椅调节、危险警告灯、自动车门解锁等安全防护功能失效,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安装12V蓄电池附加固定装置,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
2023年2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03年8月6日至2010年7月1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CLK、CLS和E级汽车,共计1337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滑动天窗玻璃面板和天窗框架之间的粘接耐久性不足,造成天窗玻璃面板可能会与车辆分离,增加发生事故或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4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1年9月30日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ML汽车,共计211049辆。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GLS SUV汽车,共计32530辆。自2023年4月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1年9月30日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ML汽车,共计211049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GLS SUV汽车,共计32530辆。
自2023年5月11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5月25日至2022年4月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级汽车,共计1796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前桥线束与发动机机油辅助冷却器接触和摩擦,车辆长期使用后,前桥线束磨损,影响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和电控车辆稳定行驶系统(ESP)功能,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4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6月19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40317辆。本次召回属于2022年11月发布的GLE SUV和GLS SUV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2023年5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A汽车,共计12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轮胎胎圈区域不平整,轮胎气密性不足。极端情况下,可能快速失去气压,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5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年6月26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161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前围板密封不严,积水可能渗入到车辆内部,引起车内预防性安全系统(Pre-Safe)线束的腐蚀或短路。极端情况下,安全带张紧器、座椅调节无法正常工作,增加驾乘人员的碰撞受伤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6月30日消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1月1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级汽车,共计2518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中催化器监测部分不符合规范,无法及时监测过度老化催化器故障,并且故障指示灯(两个驾驶循环点亮故障灯)不会按预期点亮,存在排放危害。
2023年7月19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6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EQS汽车,共计3278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软件问题,车身电子稳定系统(ESP)内部监控程序可能会在驾驶循环开始时错误地判定故障,导致车辆动态控制系统的功能受限,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7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EQS汽车,共计3278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软件问题,车身电子稳定系统(ESP)内部监控程序可能会在驾驶循环开始时错误地判定故障,导致车辆动态控制系统的功能受限,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8月4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一、自2023年8月4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QS汽车,共计2324辆。二、自2023年8月4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2750辆。三、自2023年8月2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14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QS汽车,共计1051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E级汽车,共计16500辆。
2023年9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和AMG GT汽车,共计38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下车警告系统软件没有进行正确编码,使得系统无法激活。打开车门时如果其它道路使用者靠近车辆,系统无法向车辆乘员发出警告,可能对靠近车辆的其它道路使用者或车辆乘员造成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E级、G级、S级、CLS、AMGGT、GLCSUV、GLESUV、GLSSUV汽车,共计9028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燃油泵的叶轮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叶轮变形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阻力增大。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燃油泵停止工作,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年12月2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混动汽车,共计1343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车辆稳定行驶系统(ESP)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辅助制动功能延迟介入,当车辆在潮湿天气等特定环境中以纯电模式行驶时,可能需要驾驶员施加更大的力进行制动,制动距离变长,存在安全隐患。
2024年
2024年1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汽车,共计118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12V蓄电池接地线的接地固定螺栓未被正确固定,造成固定区域电阻增加,且通过此处的电流较大,可能导致该区域温度异常升高,存在起火风险。
2024年1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3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C级、CLA、GLE SUV、S级汽车,共计14辆;生产日期在2015年1月14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GLA、GLC SUV汽车,共计36辆。本次召回属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奔驰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之前经销商的维修过程中可能使用了不正确的粘合剂或其他维修偏差,导致位于前风挡玻璃和全景天窗之间的聚碳酸酯材质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没有被正确粘接,其与车身的粘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并导致盖板部分或完全与车辆分离,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碰撞或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按照正确操作流程并使用正确的粘合剂为受影响车辆免费更换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2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4年3月12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8月2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E级、G级、S级、CLS、AMG GT、GLC SUV、GLE SUV、GLS SUV汽车,共计65191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燃油输送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2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的进口GLE SUV汽车,共计1辆。本次召回的车辆因装配时使用过长的螺栓对高压燃油泵进行固定,可能影响高压燃油泵与机油泵之间的密封性,造成燃油和机油泄漏,如接触到高温部件,存在起火风险。
2024年3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3月2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6047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变速箱控制单元软件开发偏差,在驾驶员轻踩制动踏板、自动变速箱从7档降到6档的特定条件下,可能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自2024年4月1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S级、EQE、SL和国产C级、GLC SUV汽车,共计94574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80A保险丝因焊接过程存在偏差,可能造成保险丝连接中断或熔断所需电流过高,导致与其相关联的系统出现故障,车辆可能失去动力,约束系统、仪表显示等受到影响,存在安全隐患。此外,不排除起火风险。
2024年4月12日,因蓄电池接地线接地端固定螺栓隐患等,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4月1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1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CLS和GT汽车,共计2790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5月3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汽车,共计79辆。召回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5日的进口G级汽车,共计1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车辆,共计89674辆。
2024年6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自2024年6月21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2月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QS SUV汽车,共计39辆;生产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的部分国产EQE SUV汽车,共计2341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软件偏差,高压蓄电池管理系统不能处理部分控制单元的诊断请求,可能导致高压蓄电池断电,车辆在行驶中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高压蓄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8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日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11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6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AMG GT汽车,共计1716辆。本次召回属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E级、AMG GT汽车》召回活动的再次召回。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上述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变速箱线束电气接头可能未被正确修复。外部水汽可能渗入接头造成电气接头短路。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热过载,存在起火风险。
2024年8月23日,来源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召回计划自2024年9月27日开始执行。涉及生产日期在2019年7月25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CLS、E级和AMG GT汽车4000辆,以及生产日期在2019年9月20日至2021年8月14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E级汽车160辆。原因是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安装了不正确的通讯模块,导致车辆位置可能出现偏差,存在安全隐患。两家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通讯模块。
2024年8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B SUV汽车,共计11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后轴制动软管未按要求进行布置,可能造成制动软管与相邻部件接触磨损,导致制动液泄漏,制动效能降低,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并纠正后轴制动软管布置,如有磨损,则更换制动软管,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9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公告,计划自2024年11月2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1年8月30日至2019年4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和GLA汽车,共计241861辆;生产日期在2014年3月13日至2019年10月12日期间的部分国产GLA汽车,共计281233辆。召回原因:部分汽车因轮速传感器外壳材料防潮性能不足,车辆长期在炎热潮湿的环境下使用时,轮速传感器可能发生故障,导致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停用部分功能(如ESP、ABS等),存在安全隐患。
2024年11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一、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AMG GT汽车,共计822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变速箱线束电气接头可能渗入水汽,造成线束短路。极端情况下,存在起火风险。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改良后的变速箱线束,以消除安全隐患。二、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汽车,共计59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仪表控制单元软件。
2024年1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自即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2020年11月24日—2021年7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S级车辆,共计10辆;自即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2021年2月10日—2023年11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00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当可变气门升程(CAMTRONIC)系统出现故障且发动机在4缸运行模式时,燃油喷射量可能会异常增加,造成排气系统温度升高,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发动机线束、催化转化器等部件因过热而损坏,增加起火风险,同时存在不合理排放风险。
2024年12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自2025年1月2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0辆;自2025年2月1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5月19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汽车,共计4738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中的失火检测功能不符合规范,当车辆退出滑行模式时,发动机控制软件可能会错误地检测为失火。在特定负载条件下,燃油喷射可能会中断,导致车辆失去动力,增加碰撞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025年
2025年2月8日下午消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宣布,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5年2月18日起召回2021年5月19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C级汽车。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中关于失火检测的部分可能不符合规范,当车辆退出滑行模式时,发动机控制软件可能会错误地检测为失火。因此,在特定的负载条件下,燃油喷射可能会中断,导致车辆失去动力,存在隐患。作为预防措施,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此外,自2025年1月22日起召回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后差速器端盖与后桥托架之间的螺栓紧固可能不足。长时间使用后该螺栓连接可能会松动,导致后桥差速器变形,驱动轴连接处应力也可能随之增加。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驱动轴与后差速器分离,不排除影响车辆动力的可能,存在隐患。作为预防措施,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后差速器端盖并使用新的螺栓重新固定后轴差速器。
信息标识原因召回车辆
2022年7月1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7月2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2年2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S、AMG GT车辆,共计8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生产原因,车辆铭牌及随车相关文件上有关生产日期的信息与车辆识别代号VIN中表征车型年份的信息不一致。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车辆铭牌以及相关随车文件。
仪表标志原因召回车辆
2024年6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B SUV、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5153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2024年8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5月29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汽车,共计1691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仪表控制单元软件。
裁员事件
2025年2月26日,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裁员启动,涉及约15%的员工,主要集中在销售和汽车金融部门,研发体系暂未受波及。被裁员工可获得“N+9”的赔偿,若两个月内未入职新公司,还可再获得3月和4月的工资,最高可达“N+11”。
2025年2月27日,针对“奔驰中国大比例裁员”等传闻,奔驰中国发表声明称,业务的整合或削减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部分员工的工作安排。奔驰中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秉承坦诚协商、友好负责任的态度,为相关员工提供尽可能合情合理合法的跟进方案。奔驰中国同时表示,将更加深入地应用新的数字化技术赋能业务运营,提升运营效率,精简业务流程。“我们也将根据业务需求,调整岗位设置并与员工一起学习掌握新技能,并整合或削减冗余重复的岗位。”
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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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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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言,传承匠心
宾至如归,待之以礼
有问必答,主动承担
心系客户,超越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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