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文学是美国文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美国犹太作家,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表小说的美国犹太作家,他们的成就令人瞩目,成为读者和文学批评者关注的一个焦点。他们相继获得重要的全国乃至国际大奖。更重要的是,他们不仅仅是为某个民族的人民写作,而是为所有现代人写作。他们描述了现代状况下普通人的受难、边缘状态、受害、异化和救赎。
发展历程
指
犹太人写作的
文学作品。犹太人文学大致可以分为3个时期。 第1期是古代
希伯来语时期,大约从公元前12至公元前2世纪,约1,000年间的文学,曾经编订为犹太教的《
圣经》,后来基督教称为《
旧约全书》。在这一时期所用的语言是巴勒斯坦口头语言,起初称为“圣经希伯来语”,后来演变为“弥希拿希伯来语”。前者的意思是创作《圣经》作品时期的活希伯来语;后者的意思是解释《圣经》时期的希伯来语或希伯来法典的语言──
书面语言。
第2期是公元200至1880年间的文学。这一时期希伯来语发展成为书面文字或
文言文。作者也用其他语种写作。这时期的希伯来文学中心在地中海地区,继而转至
西北欧、
中欧与
东欧,19世纪中叶以后移至
美洲。
第3期是1880年以后。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希伯来语恢复为口头语言,其文学中心逐渐移到
巴勒斯坦。
“犹太人文学”和“
希伯来文学”不同。希伯来文学是指用希伯来语文写作的文学,有的出于犹太人之手,有的出于撒马利亚人的手笔,17世纪时还有基督教徒的作者。犹太人文学不一定用希伯来语文写作。有些犹太人作家用希腊文、亚兰文、
阿拉伯文、犹太西班牙文和意第绪语(犹太德意志语)以及英、法、德、俄等国语文写作。
重要地位
美国当代作家中,犹太裔作家占相当大的比重,犹太人文学几乎可以视为一种“
次文化”或“文化支流”。犹太人文学作品一般都具有古老的
欧洲文化与现代的美国文化的双重色彩,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归并使犹太人文学增加了复杂性。宗教思想与同胞遭到屠杀使犹太作家产生犯罪感与负疚感,历史的命运又使他们有流浪感与漂泊感,美国的异化社会也使他们感到找不到归宿。因此,寻找“自我本质”便成为他们的作品中一个突出的主题。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贝洛的《奥 吉·玛琪历险记》。实际上,这是
犹太民族确立自己的民族地位与民族尊严的一种表现。70年代后期,代表西方较新思想体系的
贝洛与属于意第绪文化传统的
辛格(1904- )相继得到
诺贝尔奖金,说明犹太人文学在
美国文学中的重要性。其他重要的犹太作家还有
马拉默德(1914- )、罗斯(1933- )等。
代表作家
第一代美国犹太文学的典型主题是描写同化、同化和怀旧思想的矛盾、个人奋斗成功和对犹太身份危机的懊悔。第一代犹太文学的代表作家有玛丽·安廷和亚伯拉罕·卡恩等。 玛丽·安廷于一八八一年出生在俄国,十三岁到美国,一九四九年去世。她的代表作《希望之乡》(1912)是一部自传。 亚伯拉罕·卡恩生于一八六○年,出生地也是俄国,一八八二年移居美国,死于一九五一年。卡恩是《犹太人每日前进报》创办人之一,自一九一一年起任该报主编。一八六九年他发表《耶克尔——纽约犹太区的故事》,内容描写一个犹太人移居美国,对过去在俄国的生活,对他的妻子、儿子既不愿从记忆中抹去,又不能使之与美国生活方式一致。后来妻子到美国来找他,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终于离婚。他的代表作有小说《戴维·勒文斯基的兴起》(1917),在这篇著作中他描写一个犹太穷孩子成了一个资本家后仍留恋他的童年。
在第一代和第二代美国犹太作家之间有两个承前启后的作家,即安齐亚·耶泽斯卡和塞缪尔·奥尔尼茨。 女作家安齐亚·耶泽斯卡一八八五年生于俄罗斯,是短篇小说、回忆录作家。在她的作品中描写纽约市下东区的生活。一九二○年耶泽斯卡发表短篇小说集《饥饿的心》,这些故事以“美国化”为主题。赛缪尔·奥尔尼茨的《腰腿、肚子和下颚:一本自传》于一九二三年问世。这本书与第一代美国犹太作家的作品不同,它对“美国化”有着第二代美国犹太作家那种“不尊敬”的态度。 在第二代美国犹太作家的作品中传统与同化的矛盾更突出了。迈耶·莱文一九○五年生于芝加哥,当过新闻记者、演员、摄影师,是一个小说家。他写了许多反映犹太人生活的短篇小说。他的第一篇长篇小说《通讯员》(1929)因被控诽谤罪停止发行。一九三七年,他发表了《昔日的一伙》,反映了他自己这一代人的生活。同一年,丹尼尔·富克斯完成了他的威廉堡三部曲,共包括《威廉堡的夏天》(1934)、《向布伦霍尔德致敬》(1936)和《下层的伙伴》(1937)。这三篇作品围绕着一些自杀、谋杀、丧事和黑社会等情节,描写一系列两代犹太人之间的不同习惯的矛盾,语言诙谐,富于幽默。
战后出现不少畅销的美国犹太文学作品。小说如赫曼·沃克的《玛乔里晨星》(1955)、《战争风云》(1971)、迈伦·考夫曼的《为我致候上帝》(1957)、利昂·尤里斯的《出埃及记》(1958),以及巴巴拉·普罗布斯特·所罗门的《生活的节拍》(1960)、尼尔·奥克斯南德拉的《上帝的变换》(1962)等。散文如哈里·戈尔登的《只是在美国》(1959)、《为了平凡的两分钱》等。诗歌如卡尔·夏皮罗的《一个犹太人的诗歌》(1958)、《普赖培特河上的沼泽》(1965)、约翰·霍兰德的《蒺藜的裂缝》(1958)、《漫步者的梦幻》(1965)等。
当代最著名的美国犹太作家有索尔·贝娄、诺曼·梅勒、伯纳德·玛拉默德、赛林格和菲利普·罗思等。
犹太情结
2002年度
诺贝尔文学奖(以下简称诺奖)尘埃落定,73岁的匈牙利老人
凯尔泰斯·伊姆雷意外当选,成为又一个以犹太人的身份跻身诺奖行列的作家。这位游离于世界文坛主流视野之外的凯尔
泰斯,此前可谓藉藉无名,不仅在各类东欧当代文学史中难觅其迹,甚至在获奖之后各国媒体对于他的称呼都存在差异,譬如中文媒体中就有克特斯、凯尔泰斯、凯尔泰兹、凯尔特斯等多种
译法。当文学界人士着力为这位无名小卒何以在与
米兰·昆德拉、
托马斯·品钦、
略萨等文坛大腕的竞争中胜出寻找理由时,也许注意到了作者的犹太人身份。
第十一位犹太人获奖者
犹太人的标签不比诺奖的桂冠般能够带来美金和声望,更多的时候,它与苦难、流浪、屠杀联系在一起。凯尔泰斯·伊姆雷的遭遇便是最好的注脚。1929年他生于
匈牙利布达佩斯的犹太家庭,少年时即因为犹太出身而被关入奥森维辛集中营,直至二战结束。1950年起,他长住布达佩斯,从事写作和翻译,少年时集中营的悲惨生活是其小说创作的主题。
获奖后的凯尔泰斯宁愿反复强调这是世界对
匈牙利文学的肯定,并不愿太多提及自己的犹太裔身份。2001年,他在接受
西班牙一家日报采访时,有过对自己犹太身份的矛盾心态的表述:“我生活在一个有着强烈反犹思想的社会里,我常常觉得,我是被迫成为犹太人的。我是犹太人,我接受这一点,但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一身份的确是强加在我身上的。”
然而诺奖似乎对犹太裔作者厚爱有加。自1901年始,诺贝尔文学奖已走过百余年的历史,其间因为
战争缘故,有7年停发,又曾经有4年将奖项同时颁给两位作家。截止2002年,共有99位作家榜上有名,而犹太裔作家就有11位。1966年更是诺奖历史上的“犹太年”,竟然破天荒地将奖项同时颁给了两位犹太裔作家约瑟夫·阿格农和
奈莉·萨克斯。
考虑到犹太民族最高峰时也仅占世界总人口四百分之一的1600万人口数,以及西方世界从政治到文化领域内根深蒂固的排犹主义情绪,这10%的比例足以令人吃惊和深思。可以说,百余年的诺奖历史已不自觉地培育出了一种“犹太情结”,也俨然成为了一种内涵丰富、机理复杂的文化现象。
究竟犹太裔作家有着什么样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底蕴,使得诺奖如此垂青?这是在回顾诺奖历史时无法回避的问题。
流浪者看西方文化
诺贝尔文学奖的初衷是“奖给那些在文学领域里创作具有
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优秀的作品的人”,但不能否认的是,诺奖在民族土壤、评选标准、文化价值取向上具有明显的西方文化色彩。在业已获奖的99位作家中,80%强来自西方国家,而即便是为数甚少的几位东方
获奖者,也不是以特有的东方文化色彩取胜,相反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吸取了西方的文化营养。最典型的是1913年获奖的
印度作家
泰戈尔,幼时即在英国接受西方教育,诺奖授奖辞称他“运用完美的技巧,运用自己的英语词汇,使他诗意盎然的思想成为西方文学的组成部分。”这可以视作诺奖评委们对于东方文学的绝妙讽刺。其他诸如
日本的
大江健三郎、
川端康成,还有非洲
尼日利亚的
索因卡,均在自己本土特色的创作中吸取了大量的西方文学价值观和写作技巧。可以这么说,百年的诺奖历史中,完全不具西方文学背景的作家作品,几无获奖先例。
因此,在探讨犹太作家为何屡屡问鼎诺贝尔文学奖时,几乎可以断言他们必定对异质的西方文化进行了特殊的沟通,从而获得认同。业已获奖的11位犹太作家,就出身和教育背景看,均属于犹太第二代或第三代,在西方文化氛围中长大,受西方文明耳濡目染。即便后来回归以色列故土的
阿格农,也是在奥匈帝国统治下的
波兰出生并长大,他的作品譬如《婚礼的华盖》、《阿古诺》等公认
为具有鲜明的德语文化特色。欧洲文明的两个源头,一为
希伯莱文化,一为希腊文化。
希伯莱文化便是犹太作家安身立命的民族文化传统,这意味着西方文明在本质内核上存在着犹太作家介入和吸收的可能,而两千多年来犹太民族坎坷多舛的异地生存境遇更是把这种可能性推向了作家主体的自觉需要。
犹太人视自己为“上帝的特选子民”,但特选子民获得的却是特别的苦难。从公元前6世纪的“巴比伦之囚”一直到奥森维辛的屠杀,历经两千多年的颠沛流离,犹太人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尤以欧美为甚,单纽约一处,就聚集达800万之众。生活在异邦的犹太人在文化取向上被迫面临着“上树和下地”的两种抉择:一部分犹太人潜移默化地被居住地文明所同化,既而沦为“没有犹太性的犹太人”;而另外一部分则在吸收异质文化的同时顽强地保持着犹太文明的特性,学会了“在犹太性中解放自己”,成为所谓的“没有
国籍的犹太人”。
1981年获奖的卡奈第,其祖父是西班牙犹太人,他本人更是在
保加利亚、奥地利辗转,二战期间逃亡
法国,最后才定居英国伦敦,外界称其为“英国作家”、“
奥地利作家”、“德语作家”,但他自己清醒地称自己为一个犹太人。而2002年获奖的凯尔泰斯,却摆出一副极不情愿的姿态,声称犹太身份是强加于自己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反映了犹太裔作家在认同西方文化过程中对于自身多重身份的困惑和焦虑。
这种身份和文化上的多重性和模糊性,使得其与西方文明之间达成了特定的沟通和契合机制,他们在作品中广泛借鉴来自于西方的文学叙述与技巧、甚至包括生活内容和思想观念,为入选诺奖扫除了文化差异上的障碍。这种对于
西方文化的认同最直接、最典型的体现当是他们创作语言的选择。11获奖位作家中,戈迪墨用英语写作,伯格森用法语,帕斯捷尔纳克用
俄语,萨克斯用
德语,仅有的两位:辛格和阿格意欲使用本土语言,但最终所用的意第绪语也还是一种特殊的希伯来语、德语、
斯拉夫语的杂交体,远非纯粹的犹太民族语言了。创作语言与西方的同质化不但奠定了他们为西方所接受的形式基础,更重要的是在潜移默化的西方语言使用中培养了多重的思想方法,当然多半还是符合西方的思维逻辑。
犹太式命题的标本意义
为西方文化所认同,仅为犹太作家进入诺奖视野提供了可能性,但不足以解释他们缘何在与众多西方本土作家的竞争中胜出。这牵涉到犹太民族的族性问题。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最不擅长遗忘和执着的民族,几千年来身处异质文化的冲突中却还能保持犹太族性,实属不易。他们相信只会被认同,但不会被同化。
综观各位犹太获奖作家,不难发现,他们无不在认同西方文化的大背景下,以各种方式对悠远独特的犹太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或消解,从而赋予个人创作或鲜明或隐晦的犹太文化色彩,使得诺奖评委感到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化品性。这种窘异的新鲜感使得他们的作品别有风味。他们懂得专注于挖掘犹太文化中独有的资源,将其与人类的恒定普遍的命题相结合,从而获得超越犹太文化自身而放之世界皆宜的参照意义。
这其中包含两种具体的操作方式:“一显一隐”,或“一明一暗”。
或在作品中暗含犹太因素,使其符号化、意象化,消解为文学作品中的内在构因。譬如1969年的获奖者
贝克特,其代表作《等待戈多》中的流浪汉无助而绝望的等待正寓意着几千年来犹太民族对于救世主弥赛亚的等待状态;1981年的获奖者
卡内蒂喜好以冷峻的态度表现精神与现实的冲突中无足轻重的“边缘人物”,如异乡客、怪人以及精神反常的各种小人物,而两千年来犹太人正是扮演着这种尴尬的“边缘人”角色。
或直接以犹太生活为描述中心,从中进行反思,体现对于全人类的哲学关怀,譬如1978年获奖的辛格,其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庄园》等就是描述在现代文明和排犹主义双重压力下,波兰犹太社会的解体过程;更具代表性的则是作家们对于犹太大屠杀和集中营题材的偏爱:1966年同时获奖的萨克斯和
阿格农,前者致力于对杀戮和被杀戮、追逐和逃亡、暴力和死亡的关系的探讨,后者更因为善于从犹太民族生命中吸取主题而被
瑞典学院誉为“
现代希伯来文学的首要作家”2002年获奖的凯尔泰斯亦不例外,他自己常说“一提起文学创作,便不由自主地想起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悲惨生活。”
难能可贵的是,犹太作家在将犹太命题标本化的同时,并没有囿于民族情绪的
表达,而是上升为对于人类命运的关注,正如诺奖在对辛格授奖辞中所讲的“将人类普遍的处境逼真地反映出来了。”综上所述,犹太裔作家以其特殊的文化优势,创造了百年诺奖历史上的“犹太现象”:流浪者的角色和现实的困境,使得他们以实用为原则,有目的、有过滤地整合或扬弃西方的异质文明;同时亦清醒地坚守着自我的犹太民族特性,保留着鲜活的犹太记忆,并以西化的方式将其消融进文本中,从而使得作品既具有世界性,又不失民族性,最终在二者的互相渗透中征服诺奖评委。民族的苦难,在几千年后以另类的方式被后人所传承。而所有这些貌似平常的
经验也好,教训也好,都应当为屡被诺奖排斥的
中国作家记取。获奖的11位犹太作家分别是:1927年的亨利·伯格森(法国)、1966年的
阿格农(以色列)、1958年的鲍里斯·列昂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苏联)、1966年的
奈莉·萨克斯(德国)、1969年的萨缪尔·贝克特(法国)、1976年的
索尔·贝娄(美国)、1978年的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美国)、1981年的
埃利亚斯·卡内蒂(英国)、1987年的
约瑟夫·布罗茨基(美国)、1991年的
内丁·戈迪默(南非)、2002年的
凯尔泰斯·伊姆雷(匈牙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