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是指一个家庭中至少有一个成年人在曾经的婚姻或关系中有孩子。重组家庭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如家庭成员都拥有和丧失相关的经历,心理上仍保持与家庭外部单元的联系,子女可能认为自己有两个家,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信念和价值体系很可能不同,父母和孩子建立关系的时间比配偶更长,关系处在变迁之中等。这些特征意味着重组家庭面临着独特的发展优势和挑战。
定义
重组家庭是指一个家庭中至少有一个成年人在曾经的婚姻或关系中有孩子,即父母中至少有一方的孩子与另一方或伴侣没有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再婚家庭中的孩子可以和亲生父母或养父母中的一个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和每个亲生父母或养父母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重组家庭的特征
拥有和丧失相关的经历
虽然核心家庭也会经历失落感,但重组家庭一般都会经历分离与丧失的过程,这往往带给人很大的痛苦。许多孩子不能和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起生活,重组家庭中的夫妻双方同样经历过与曾经相爱的人在情感上的终结和空间上的分离。除此之外,重组家庭成员可能还有其他的一些失落感,比如搬出曾经住过的房子,相应的也就失去了原有的邻居和朋友圈子。
与家庭单元外部的联系
重组家庭成员在心理上仍保持着与家庭单元外部的联系。孩子与不在场的父母、过往生活和婚姻中的其他成年人是有联系的。这些隐性的心理纽带是新家庭“饭桌上的幽灵”,因为它们影响了最基本的情感——比如爱情、忠诚、内疚和恐惧——它们有把婚姻与重组家庭分开的能力。
子女可能认为自己有两个家
重组家庭中孩子和核心家庭中的孩子相比,后者认为自己只有一个家,但前者会认为自己有两个家。在一些共同监护的案例中,孩子每周会有几天跟父亲生活在一起,另外的时间则和母亲呆在一起,会在两个分离的家庭中接受两套不同的教育模式。
价值冲突
不同家庭成员的信念和价值体系可能不同。核心家庭中的孩子生活在更为一致的信念、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系统中。而一旦孩子进入重组家庭,他们将会“继承”继父母的新价值体系和信念体系,以及在家庭单元中生活的新方式。同样,继父母要与受过不同家庭教育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也会面临一定的价值冲突。
建立亲子关系较困难
在重组家庭中,继父母和孩子建立关系的时间会比建立与配偶之间关系的时间更长。孩子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短暂历史,是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增加双方关系冲突的重要因素。但当孩子与继父或者继母建立了良好的友情时,孩子可能会怀疑自己对于亲生父母是否不再忠诚。
关系处于变迁之中
重组家庭中的新关系会经历持续的变化。新组建的重组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需要做很多调整,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如何看待另一方从原家庭中带来的子女;子女如何看待新的继父母;新婚配偶如何看待对方对前配偶支付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这一行为。一般来说,再婚以后要过两年或三年,重组家庭的成员才会像一个家庭那样去思考和行动。
重组家庭的现状
从20世纪后半叶起,大多数西方国家相继经历了第二次人口转型,婚龄推迟、同居和非婚生育的现象逐渐增多,离婚率也有所上升。以美国为例,美国人口普查局在2015年的报告指出,仅在美国本土,平均每日就有1300个重组家庭产生。1996~2015年,15岁以上的人口中,仅结婚一次的人口比例一直有下降趋势。仅结婚一次的男性比例从54%下降至50%,女性的比例则从60%下降至54%。这显示美国的再婚比率一直在上升。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走高,再婚率逐步上涨。截至2019年,我国再婚人数已经连续六年增长,2019年中国再婚人数为455.94万人,较上年增加26.72万人,同比增长6.23%。随着再婚人数的增加,重组家庭的数量也相应增多。
重组家庭的发展优势及挑战
发展优势
接触多种多样的行为模式
重组家庭中的孩子会接触到很多不一样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在不同的家庭生活尽管可能让孩子感到迷茫和困难,但这也让孩子们可以尽早了解不同的家庭模式,对家庭关系有更好的理解。
更快乐的父母
孩子希望看到他们的亲生父母能够重新走到一起,不过他们同样会观察到父母离婚以后比在婚姻关系中更为快乐。如果父母再婚了,孩子们可能会发现他们处于一段新的、更快乐的关系中。这些幸福感会深入到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紧张和冲突相应会减少很多。
建立新关系
有些孩子拒绝接受他们的继兄弟姐妹,另外一些则通过和这些新的亲属一起生活而得到了充实。一些重组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一直到长大以后仍然保持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更加客观的继父母
很多父母可能因为情感联系的原因很难与孩子讨论特定的话题,继父母的优势在于他们与孩子的情感参与度不那么高,与孩子的关系处在一个不同的水平上。一个13岁的孩子谈到和他继父母的关系时说:“她经历了自己父母的离婚,知道我经历我爸爸的离婚的过程跟她的也差不多,她是我唯一可以真正讨论这个话题的人。我的爸爸妈妈一听这些事情就很生气,根本不能跟他们讨论。”
发展挑战
和前配偶的关系问题
在重组家庭中,父母双方和前夫或前妻的关系会影响到这段新的家庭关系。和前配偶的关系过差或过于紧密都可能对现在的亲密关系产生负面的影响。当再婚的夫妇对他们的前配偶评价较好时,他们现在的婚姻满意度也会更高。
孩子的适应问题
重组家庭中的孩子们必须应对被抛弃的感觉、分裂的忠诚感、管教和兄弟姐妹问题。他们可能会在两个家庭之间来回居住,在大家庭中的位置可能会比较模糊。
另外,孩子的负面行为也与重组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有一定的关联。一方面,孩子的问题行为很可能是由于父母之间的冲突,以及父母离婚后无法适应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孩子的负面行为也会对重组家庭中的新的夫妻关系产生负面的影响。
不过,研究也证实,在重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80%表现良好,在稳定的重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和初婚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在一个重组家庭结构中,父母的心理健康状态是影响孩子对新环境适应的重要因素。
继父母的角色问题
对于继母的角色而言,特定的挫折来源包括很多方面:接受新伴侣的孩子,被新伴侣的孩子接受;适应丈夫向前妻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让新伴侣接受她的孩子,让她的孩子接受新伴侣;以及在新的婚姻中生一个孩子2。
重组家庭中的男性和初婚家庭中的男性比较相似。他们比孩子的生母或继母较少参与孩子的看护,也较少在孩子身上花时间。重组家庭中的男性和初婚家庭中的男性也有一定的区别,继子女往往要求继父尊重他们和自己生父的关系,而不是代替生父成为新的父亲。
有两个因素对于继父和继子女的关系存在积极影响:
1.积极参与并教育孩子的过程对双方都有利
仅仅是和继子女花时间相处(吃饭、看电视等)对于关系的发展并没有积极影响。教育孩子(怎么溜冰、钓鱼、放风筝等)则会让继父觉得自己对孩子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这会让孩子与继父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亲密。
2.继父与孩子的生母保持非常强烈的爱情关系
通常来讲,爱自己妻子的男性对于继子女的容忍度更高。
继子女虐待的问题
人们往往认为,继子女更容易受到继母的虐待。不过,研究发现这或许反映了人们的刻板印象,这些观点和事实的真相有所出入。
早在2003年,伦敦城市大学虐待儿童及妇女研究小组高级研究员琳达·里根(Linda Regan)介绍了一项针对英国的研究,结果显示,与亲生父母相比,受到继父母的身体虐待、性虐待和情感虐待的儿童更少。美国公共卫生服务部的调查指出,在1990年之前,针对儿童虐待的研究大都只关注虐待儿童的母亲,忽视了父亲群体。这项调查显示,在虐待儿童的男性中,继父比亲生父亲更多地虐待青少年时期的女孩,但是在一年内多次施暴的可能性低于亲生父亲。
教育问题
在人们的印象中,重组家庭的孩子常常面临着多种问题,教育问题是家长们尤为担心的一种。不过,北京大学张春泥教授2017年的研究发现,中国重组家庭和完整家庭的孩子在教育方面的差别比人们的想象要低很多。从为孩子花钱的角度看,重组家庭和完整家庭在子女教育的经济投入上没有差异,且重组家庭的父母花费在送子女上辅导班的时间高于完整家庭。从孩子的在校生活情况看,重组家庭的孩子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以及重要的心理和行为特质上与完整家庭均没有显著的差异。在人际交往方面,重组家庭的孩子在社会交往和对他人的信任上和完整家庭没有区别,在亲密关系中,两者也没有显著的差异。由此可见,对于重组家庭儿童教育的担忧,也受到了人们对于重组家庭的刻板印象的影响。
然而,2018年,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丁从明和硕士研究生张培莹使用2014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进行研究,该数据覆盖全中国的150个县450个村,约1万户家庭。结果显示,与完整家庭相比,重组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水平降低了12.18%~15.5%,父母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可以减缓这种差异,但是并不能完全消除。这提示我们,不同地区重组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可能有所不同。
社会支持和污名
重组家庭歧视是假设重组家庭比亲生父母家庭低等。重组家庭歧视与种族歧视、异性恋歧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一样,都与偏见和歧视相关。在家庭之外,重组家庭的成员有时会遭到歧视,在许多社会政策中,重组家庭中的部分关系也时常得不到承认,例如,在一些地区的政策和法律关系中并不承认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社会的污名和不支持会给重组家庭的成员来带负面的影响。研究发现,大家庭和朋友们的支持不足与重组家庭中妻子的幸福感的降低相关。
如何处理重组家庭的关系
正确认识重组家庭的关系,学习相关的知识可以帮助重组家庭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以下方法可以帮助人们处理重组家庭的关系:
了解重组家庭
重组家庭的关系和传统家庭在一些方面有所不同,且有自身的独特的发展模式,因此重组家庭的成员们可以一起增进对于这些关系和发展差异的理解。
建立正确认知
重组家庭中成功的夫妻对家庭的发展抱有现实的期望,对于重新建立角色和确定家庭合适的运作模式所需时间有正确的估计。刚建立重组家庭时出现问题和矛盾是正常的,家庭成员要有耐心,给彼此多一点时间。
积极应对污名
重组家庭的成员需要了解他们可能面对的社会污名和角色矛盾,一起商量应该如何进行应对,比如参加一些相关主题的团体辅导,或者参加一些消除污名的相关社会活动。
尊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应该彼此尊重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家庭的凝聚力不是成功的重组家庭所必需的。成功的重组家庭不一定是家庭功能最好的家庭,而是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比较多、灵活性比较大的家庭。
制定配偶协议
和不经协商,直接按照传统家庭性别角色分工或其他因素确定家庭成员的角色和规则不同,配偶之间通过交流协商订立关于家庭和育儿的角色的协议可以让夫妻的冲突更少,婚姻满意度更高。
达成金钱管理和责任的共识
在金钱管理和责任上达成共识是重组家庭运作的关键。学习谈判财务问题和建立共识的技能有助于重组家庭处理财务问题。
相关研究
公众态度
香港浸会大学2019年发布的《“再婚家庭亲子情缘”研究报告》发现,大部分受访者本身未有再婚经验,但他们认识的亲朋中有人来自重组家庭,这反映离婚并重组的家庭在香港日益普遍。虽然部分人士仍有不同程度的负面态度,但同时亦有人抱着正面和中立的态度,由此可以看出公众已逐渐开始接受重组家庭。另一方面,该研究还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自己可以接受有继子女的重组家庭,但普遍认为自己家中长辈的接受程度较低。此外,在继亲身份认同的问题上,继亲与子女往往有身份和角色的困惑。以上问题使得再婚人士面临双重障碍:要处理下一代的亲子依恋问题,亦要同上一代长辈多做坦诚的沟通。
社会支持
在寻求社会支持方面,香港的再婚群体较少主动寻求社会援助,但原因上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再婚者一般会表示觉得没有困难需要帮忙,原因可能是因为“男主外”的传统使男性有足够的社会网络,而且较多男性认为作为一家之主,需要负起家中所有的决策,为顾面子,男性并不习惯向外求助。
教育水平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课题组颁布的《中国家庭幸福发展二期研究报告》指出,重组家庭对于子女的学习成绩关注度相对较低,更加关注子女的安全和健康。考虑到重组家庭是经历过重大变故,伴随着强烈情感波动的家庭,因而这类家庭中孩子的身心健康极易受到较多负面因素的影响,也就自然能得到较多的关注。另一方面,家庭上较大的变动也较多地分散了家长的精力,使得父母没有更多的精力关注于子女的学习,而选择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操心子女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上。
2018年,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丁从明等人采用2014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的数据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与完整家庭相比,重组家庭子女受教育水平降低约12.18%~15.5%,父母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可以减缓但并不能消除这种差异。家庭重组对男女受教育水平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男、女受教育水平分别下降约14.26%和7.44%。进一步从重组家庭的组合类型的角度探究产生性别差异背后的原因,发现与生父继母型家庭相比,生母继父型家庭使得男孩的受教育水平降低约24.21%;但对女孩而言,家庭重组类型并不存在显著差异。
心理健康
重组家庭中子女的成长受着复杂因素的影响,虽然和父母没有离婚的双亲家庭的孩子相比,重组家庭的子女发展情况普遍较差,但是差异的数值并不大。总的来说,研究的结果是含糊的、好坏掺半的。有研究发现,重组家庭生活的子女比单亲家庭的子女有更差的情绪适应,但却有较好的健康状况和行为表现;也有研究发现大部分重组家庭的受访儿童在学习上有良好的适应;研究同样显示父母再婚虽然使很多子女遇到压力和困难,却也为另一些子女带来欢乐、额外的情绪支持和得益。
香港浸会大学2019年发布的《“再婚家庭亲子情缘”研究报告》发现,部分继父母为子女和新家庭付出时间和努力,共同投入时间参与家庭活动,以营造“一家人”的氛围。大约一半的受访儿童表示现在的家庭生活并不开心,面对不开心的事情,他们大多数选择与生母倾诉,其次是生父。这种依恋模式和学校问卷调查的发现相似,问卷也观察到儿童仍然希望可以向亲生父母倾诉,但有时会因为想防止亲生父母和继父母有矛盾,而作出调整。此研究还发现,儿童经历父母的分居和再婚,在自尊感和自我效能方面与双亲家庭的儿童呈现明显的差异。
香港大学2019年发布的《离婚后再婚家庭的子女——生活经验和支援服务需要研究》表明,重组家庭中子女的成长是多样性的,并没有定论。对于子女而言,父母离婚以及再婚难免会带来生活上的转变和情绪方面的挑战,但最终的适应情况却和适应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保护因素相关。简单而言,子女若能有安定的生活和照顾安排,感到在亲子关系中继续被确认和重视,且与父母双方都能保持情感联系,则有利于子女的适应,也有利于子女接纳继父母。相反,缺乏安定的生活和照顾安排,感到被父母忽视,陷入到父母之间的效忠矛盾,则会增加孩子出现成长困难的机率。经济及家庭支援等资源是否充足也会影响到子女的生活是否安定。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重组家庭是多元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重组家庭的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和服务机构等共同努力。中国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此有诸多相关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从女性的生育权和监护权的角度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则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我国公民在重组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九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五十条
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
第四十二条
学校要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利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十五条
学校在作出与学生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听取意见并酌情采纳。
学校应当发挥学生会、少代会、共青团等学生组织的作用,指导、支持学生参与权益保护,对于情节轻微的学生纠纷或者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情形,可以安排学生代表参与调解。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与家长有效联系机制,利用家访、家长课堂、家长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日常沟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重大生理、心理疾病报告制度,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发现学生身体状况或者情绪反应明显异常、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4.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效果。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中国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重组家庭作为家庭的常见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会从儿童权利、家庭保护与人际交往等角度进行呈现。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修订)全面地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强调了父母的教养要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与《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强调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针对重组家庭的特别社会支持。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修订)
0~3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鼓励主动学习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知识与方法
关注儿童需求
提供言语示范
加强亲子陪伴
做好入园准备
3~6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引导儿童关心、尊重他人,学会交往。
培养儿童规则意识,增强社会适应性
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6~12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提升儿童道德修养
12~15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重视儿童青春期人格发展
对儿童进行性教育
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
15~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提高儿童交往合作能力
培养儿童的责任意识
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
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低年级
小学中年级
小学高年级
初中年级
高中年级
《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相关国际文件
一些国际文件也从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儿童权利角度对重组家庭这一话题进行了阐述。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从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儿童权利角度强调了家庭及儿童权利受社会及国家保护,具体内容如下:
《世界人权宣言》
第十六条
(一)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二)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二十三条
家庭为社会之自然基本团体单位,应受社会及国家之保护。
《儿童权利公约》
第十八条
缔约国应尽其最大努力,确保父母双方对儿童的养育和发展负有共同责任的原则得到确认。父母、或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法定监护人对儿童的养育和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儿童的最大利益将是他们主要关心的事。
为保证和促进本公约所列举的权利,缔约国应在父母和法定监护人履行其抚养儿童的责任方面给予适当协助,并应确保发展育儿机构、设施和服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就业父母的子女有权享受他们有资格得到的托儿服务和设施。
全面性教育中相关的教学内容
学习目标
重组家庭是多元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尊重不同的家庭类型,认识家庭、养育和婚姻中的责任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1“关系”下的第1个主题“家庭”和第4个主题“长期承诺及子女养育”中,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及以上四个年龄段,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1:关系
主题1:家庭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家庭类型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不同的家庭类型(例如双亲家庭、重组家庭、以儿童为户主的家庭、以监护人为户主的家庭、大家庭、核心家庭和非传统家庭)(知识);
► 表达对不同类型家庭的尊重(态度);
► 阐述对不同类型的家庭表达尊重的方法(技能)。
要点:家庭成员有着不同的需求,扮演着不同的家庭角色
学习者将能够:
► 识别家庭成员的不同需求和家庭角色(知识);
► 感恩家庭成员用各种方式照顾彼此,即使有时他们并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这样做(态度);
► 在家庭中沟通自身的需求和扮演的家庭角色(技能)。
主题4:长期承诺及子女养育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家庭结构和婚姻概念有许多种类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家庭”和“婚姻”的概念(知识);
► 列举不同的婚姻方式(例如,自由婚姻或包办婚姻)(知识);
► 回忆一些婚姻关系会因分居、离婚或者死亡而结束(知识);
► 认同尽管人们在家庭结构和婚姻方式上可能存在差异,但这些都是有价值的(态度)。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长期承诺、婚姻及养育子女的方式存在差异,且受到社会、宗教、文化和法律的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长期承诺、婚姻及养育子女的关键特征(知识);
► 描述文化、宗教、社会和法律如何影响长期承诺、婚姻及对子女的养育(知识);
► 认同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是否、何时以及与谁结婚(态度);
► 表达自己对长期承诺、婚姻及子女养育的看法(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婚姻和长期承诺伴随着许多责任
学习者将能够:
► 总结婚姻和长期承诺需要承担的关键责任(知识);
► 回忆成功的婚姻和长期承诺的关键特征(知识);
► 认同爱、宽容、平等和尊重对于实现婚姻和长期承诺的重要性(态度)。
要点: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成为父母,并且亲子关系包含多种不同的责任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父母需要承担的责任(知识);
► 比较成年人成为父母的不同方式(例如意愿和非意愿怀孕、领养、寄养、借助辅助生育技术以及代孕)(知识);
► 明确表示每个人都应该能决定自己是否要成为父母以及何时成为父母,包括但不限于残障人士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态度)。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父母/监护人有责任满足儿童的多种需求
学习者将能够:
► 对儿童的生理、情感、经济、健康和教育需求,以及父母的相关责任进行分类(知识);
► 阐明家庭关系中的困难如何影响儿童的福祉(知识);
► 认识到健康的家庭关系对子女养育的重要性(态度);
► 就自身的生理、情感、经济和教育需求与父母/监护人进行沟通(技能)。
要点:人们在决定是否、为何以及何时生养孩子等方面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 阐述影响人们决定是否生养孩子的不同原因(知识);
► 认识到每个人都可以养育子女,不论其属于何种社会
性别、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态度),以及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
► 了解有些人想成为父母,有些人不想;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父母;有些人成为了父母却并非出于自愿(态度);
► 批判性地评估哪些因素会影响自己关于是否、为何以及何时生养孩子的想法(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进行与家庭相关的教育
幼儿园性教育中的相关教学内容
根据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重组家庭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认识多元的家庭类型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我爱我家》一册中涉及重组家庭相关的教育内容。
《我爱我家》一册主要帮助幼儿了解家庭有不同的类型,理解不同的家庭类型都可以很快乐,尊重不同家庭类型的家庭成员。同时幼儿也将能够理解家庭成员关系,说出家庭地址、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并与家人相互关心、共同协作。
小学性教育中有关教学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不单纯局限于家庭类型和家庭成员的关系,而是逐渐开始阐述家庭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支持作用、如何承担家庭角色以及如何与家庭内所有成员平等相处。以刘文利主编的读本为例,几乎在每个年级中都有相关的内容。
在“家庭与朋友”单元中,“家庭”这一主题下包含“能够通过列举不同类型的家庭结构来定义家庭概念”和“能够描述不同家庭成员的家庭角色、权利与责任”两个学习目标,细化之后的要点如“世界各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家庭”“性别不平等现象会对家庭成员的角色和责任产生影响”“家庭在培养儿童的价值观方面至关重要”“家庭可以促进角色和责任方面的性别平等”“家庭内部交流,特别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建立更好的关系”“家庭帮助子女树立价值观并影响他们的个性”“疾病和健康会影响家庭的结构、能力、角色和责任”等。这里更强调父母对于儿童的重要引导作用——帮助儿童的价值观树立,影响儿童的个性,疾病和角色对于家庭的影响。
一年级“热爱家庭”主题中,通过“家庭有关爱”“家庭有信任”“家庭有规矩”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家庭成员相互关爱;能够理解家庭成员相互信任;能够养成守规矩的好习惯。
二年级“家庭是爱的港湾”主题中,通过“家庭有不同类型”“每个家庭成员都重要”“家庭成员共享幸福,分担忧愁”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不同家庭类型,如大家庭、小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领养家庭,无论哪种家庭,每个人都可以在家庭里享受爱和幸福;能够懂得爸爸妈妈有养育孩子的责任,孩子在家庭里需要得到关爱和保护,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为家庭尽责任,做贡献;能够理解幸福的家庭也会有忧愁和争吵,要靠每个家庭成员的努力去排解,幸福才能常驻和持久。
三年级“结婚与离婚”主题中,通过“结婚是两个人亲密关系的确立”“离婚是两个人亲密关系的解除”“父母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无论选择结婚还是选择不结婚,都是个人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能够理解父母离婚会让人感到难过,但也许是新生活的开始;能够相信父母依然爱着自己,自己也依然爱着父母。
在北师大儿童性教育课题组所服务的流动儿童群体中,有时候一个班上会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孩子生活在离异家庭中,这些孩子敏感于父母的关系,不敢正视父母离婚的现实,不愿在同学面前提及这样的话题,甚至对父母一方或双方带有敌意或仇视。孩子们默默忍受着煎熬,有时还把爸爸妈妈离婚归咎于自己的错误,背上沉重的包袱。
在这个主题的教育中,在三处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意在强调这一法律与学生家庭生活的息息相关,特别是强调了这一法律中对父母离婚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教育,让那些来自离异家庭的孩子开始正视父母离婚的现实,有机会讨论父母离婚这件事,甚至向自己的父母敞开心扉,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让所有学生懂得尊重来自所有家庭的孩子,包括离异家庭的孩子。
初中性教育中有关教学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会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一方面进一步深入讲解“家庭”这一话题,并且由此延伸到对于家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的讨论。另一方面,重组家庭被作为典型案例,放在“家庭关系”“污名与歧视”“养育子女的权利与责任”这三个话题中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初中生会对家庭成员的协作、社会性别平等、基于差异的污名和歧视、婚姻和长期承诺等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思考,并且掌握更多爱、关心与尊重的能力。
全面性教育中与家庭相关的常见疑问
常见疑问1:如何帮助孩子应对家庭变化?
生活在继续,家庭也在不断变化着。有些变化令人开心,有些则会让人不快,甚至感受到压力、痛苦和悲伤。孩子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这些家庭变化,父母尤其要关注孩子的感受和需求,耐心与其交流,帮助孩子理解和应对在家庭中发生的变化。
五个需要
(一)作为父母,首先需要抱有积极的心态,处理好自己的情绪。相信这种变化是正常的,或者是现阶段最合适的解决方法,如离婚、再婚、新生一个孩子等,并准备好如何向孩子解释,以积极的心态影响孩子。
(二)孩子需要了解家庭变化的具体情况。当变化来临时,重要的是认识和理解变化,而非忽视或躲避它。知道这些变化的存在是正常的,每个家庭都可能会遇到,并且了解可能的结果,孩子就不会那么害怕和焦虑了。父母需要尽可能回答孩子的问题并提供清楚的解释,可以强调父母对孩子始终不变的爱,还可以与孩子分析家庭的变化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如重组家庭中,孩子可能会学习到多样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家里不再总是争吵和冲突;与继兄弟姐妹建立新关系,找到新玩伴后生活会更有趣和充实等。
(三)孩子需要有机会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花些时间来交流和讨论各自的想法、关心的问题,可以避免由家庭变化而引发意见不合、矛盾或争吵。孩子可以与自己信任的成人如其他家庭成员、老师交流自己的情绪和想法。父母注意引导孩子用恰当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变化的感受。如孩子可能会对新生儿或父母收养的孩子产生嫉妒心理,同时感到难过、孤独,觉得父母不再只关注自己,而是需要分出时间照顾新成员。此时,父母应当关注孩子的感受,鼓励他们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允许孩子宣泄自己的情绪,及时沟通与交流。
(四)孩子需要获得安全感、理解与支持。父母注意留出时间多与孩子在一起相处,倾听孩子的想法,耐心、诚实地解答孩子的疑惑,会让孩子觉得可信赖和依靠。在重组家庭中,每个人都需要重新找到自己的角色,家庭成员必须相互理解、耐心沟通、相互支持,才能适应新生活。允许孩子与要好的朋友分享自己的忧愁和困扰,构建支持网络,会让他感到舒服。
(五)孩子需要参与家庭事务和决策。孩子是家庭的一员,也是家庭事务中积极的参与者。他们希望能够与父母一起应对家庭的变化,贡献自己的力量。如与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父母可以引导孩子帮助老人完成一些日常事务,协助照顾年老的家庭成员。与祖父母聊天,孩子也会了解一些他们年轻时的经历,学到更多的知识。再如家庭成员患病住院,其他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孩子也愿意并且可以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共同完成病人以前常做的家务。
三个不要
(一)注意不要让孩子的健康受到影响。应对变化会给人带来压力和情绪困扰,从而使免疫系统变得脆弱,增加生病的可能。父母应注意让孩子多吃蔬菜和水果,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运动,预防疾病,保持健康。
(二)注意不要让孩子做伤害自己的事情。如喝酒、抽烟、打架、沉迷网络、夜不归宿、离家出走、自残等,尤其青春期的孩子可能会出现这些情况。告诉孩子这样不但不可能帮助自己应对问题,还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判断和调节适应能力,阻碍问题解决。如果孩子出现较严重的情况,可以寻求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的帮助。
(三)注意不要让孩子责备自己,归因于自己的过错。孩子可能会责怪自己没办法控制变化的发生或后悔做了某些事。“如果不让爸爸赶回来看我,他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学习成绩好些,爸爸妈妈就不会离婚”等。父母需要让孩子明白家庭变化不是孩子的错,责备自己无助于有效地应对。
相关影视文学作品
《我们拥有彼此》
类型:绘本
内容简介:鲍尔的妈妈和宝琳娜的爸爸相爱了。可是,鲍尔孤单地幻想着海盗冒险游戏,宝琳娜固执地做着公主梦。四个人在新的家庭里见面了。爸爸妈妈幸福地拥抱对方,两个孩子却涌出一股异样的感觉。幸好,他们还有一条世界上最柔软、最温暖的被子。《
我们拥有彼此》是一个有关重组家庭的故事,寒冷的冰雪,最终融化在包容、理解和温情中。
《家有儿女》
类型:轻喜剧
地区:中国大陆
剧情介绍:《
家有儿女》讲述了两个离异家庭结合后发生在重组家庭里的各种有趣故事。儿童编导夏东海离婚后带着儿子夏雨回国发展,与在国内长大的女儿夏雪团聚。医院护士长刘梅离婚后独自带着儿子刘星生活,后来夏东海与刘梅结婚了,组成了一家五口的重组家庭。在家庭中,夫妻两人都非常关心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但由于教育方式的不同和孩子们调皮捣蛋的天性,闹出了不少令人捧腹大笑却又让人深思的故事,也让我们看到了重组家庭的幸福和温馨。
典型案例
重组家庭的“二孩”矛盾
张某与妻子秦某离婚后,儿子鹏鹏选择跟爸爸生活。此后,张某对鹏鹏非常疼爱。直至张某再婚后生育二孩,生活和经济压力激增,在家里开始苛责鹏鹏,从语言指责逐渐变成动手打骂。
一天,张某开完家长会回家,对鹏鹏开始了责骂,一向内向的鹏鹏突然爆发,大声历数父亲的失职行为,并质问父亲的微信头像为何是弟弟。张某很震惊,恼羞成怒,大声指责鹏鹏不懂事。鹏鹏嚎啕大哭时拿起台灯砸向父亲,矛盾激烈升级。此后,张某要求鹏鹏跟妈妈生活,并开始与前妻协商,但前妻说自己已再婚再育,照顾不了鹏鹏,因此不同意。张某遂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由前妻抚养鹏鹏。
法案邀请擅长做儿童沙盘辅导的心理咨询专家参与,提供了观察和评估建议,法官据此开展工作。最终鹏鹏妈妈和继父顾虑消散,主动提出接鹏鹏来家适应几天。经过试验,鹏鹏表示跟妈妈一家生活也挺好,而且和爸爸关系也缓和了,最终同意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本案中,鹏鹏及母亲的真实意愿和双方抚养能力是决定是否变更的决定因素。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重组家庭中新的生命的诞生可能带来新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努力做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